中国未成年人监管再进一步 平台分级认定启动

合规科技王俊 2026-10-19 19:04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王俊 北京报道

如果说今年的科技监管重点,那未成年人保护必定在列。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规范性文件超过4份,包括还在征求意见阶段以及已实施的,覆盖内容分类、平台分级、AI陪伴、产品责任等方面。

今天(10月19日),“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认定工作正式启动。根据文件要求,数量巨大的门槛设置为注册用户1000万或月活用户100万以上;对未成年人有显著影响的因素则包括:未成年人使用时长、使用偏好、消费金额等指标较高,以及属于相关垂直领域的代表平台。

根据认定标准,微信、抖音、快手、小红书、微博、哔哩哔哩、QQ等社交平台,腾讯游戏、网易游戏等拥有未成年人月活较高的游戏平台,还有主打未成年人市场的作业帮、猿辅导、凯叔讲故事等,都在辐射范围内。

一旦被认定,平台将承担更严格的合规责任,包括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成立外部监督机构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每年发布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监管网络愈发完善

近两年,全球范围内都在掀起未成年人监管浪潮,本轮监管浪潮中最鲜明的特色之一就是“社媒禁令”,即对15、16岁以下的用户账号作出限制。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商业秩序工作室统计,目前全球至少有10个国家和地区正在推进社媒年龄限制的立法。

中国的未保监管此前在游戏、社交平台等领域取得一定进展,最近对新兴的AI陪伴、智能终端等均有回应。

2026年,《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 《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相继实施,这两份文件为未成年人保护提供了分类分级的指导依据。

《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 从内容层面作了分类,明确了4类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包括可能引发或者诱导未成年人模仿或者实施不良行为的、对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负面影响的、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的、不当披露和使用未成年人个人信息。

上述办法还要求,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平台不得在首屏、弹窗、热搜等环节中呈现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同时要为用户提供添加显著提示效果的标识功能。

而《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和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网络平台服务提供者认定办法》则提供了分级的认定标准。

对于“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如果产品、服务的定位是未成年人,门槛为注册用户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用户在100万以上;如果是全年龄段平台,未成年人注册用户数量在1000万以上或者月活跃未成年人用户在100万以上。

而“对未成年人具有显著影响”,衡量标准包括:未成年人登录频次、使用偏好、消费金额较高、大量涉及或面向未成年人的信息内容,以及3年内存在较多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问题的。

受访专家表示,认定门槛不算高,除却熟知的大平台,一些中小平台以及教育垂类平台都会被纳入其中。

平台如果被认定,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需要定期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成立外部监督机构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每年发布专门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

个人信息保护法中也有类似的“守门人”条款,政策的出发点是“能力越大、责任越大”。

对AI服务 监管密切跟进

如果说内容分类以及平台分级更具有平台监管的色彩,那今年的《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则更贴近最新的AI发展。

《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针对AI陪伴等拟人化服务,将未成年人作为重点保护对象。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刘晓春提出,与此前的游戏沉迷相比,拟人化依赖走向了更深处。游戏沉迷主要是时间失控,拟人化则指向更深层的问题:一对一聊天场域催生的情感依赖,以及讨好式回应可能造成的认知误导。

这正是监管最警惕的地方:拟人化服务与用户心智天然具有强关联,可能带来难以预估的潜在影响。未成年人、老年人及脆弱人群等群体更易受到影响。

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监管,拟人化新规直接采取了“一刀切”:“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虚拟亲密关系的服务”。

紧接着,9月,《国务院关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安全使用网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发布,其中对AI拟人化、智能终端等AI服务监管有了更多的回应。

《征求意见稿》再次强调,未成年人模式下,平台不能提供易诱导情感依赖的算法。对于所有未成年人,平台都不能向其提供虚拟亲属、虚拟伴侣等虚拟亲密关系服务。

刘晓春认为,相比此前的拟人化新规,“虚拟亲密关系”的影响范围更大。随着AI越来越像一个可以持续对话、记住用户偏好的人,未成年人和AI之间的关系,也从简单的信息交互走向了情感互动。

2025年,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研究员孙宏艳针对全国8563名中小学生进行了一次AI使用情况调查,结果显示,超过六成(61.7%)学生使用过AI。但不同于游戏、短视频等App,当前绝大多数AI产品还没有完善的未成年人保护模式。

《征求意见稿》中给出了一定的规范:包括“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认知的人工智能服务”,要采取未成年人模式提供。以及对于智能终端产品制造者应当为智能终端产品设置未成年人模式联动、一键切换、退出核验、防绕过以及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管理等功能。

但实践中,合规的颗粒度很难把握。AI服务与此前的游戏、社交平台等互动模式并不相通,对于AI服务如何设计未成年人模式,目前各个平台仍在探索中。

此外,受访专家提到,从2023年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到2024年的《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相关要求主要靠企业自愿推进。现实中,许多未成年人不会主动申报真实年龄,甚至会借用家长身份绕过未成年人模式。未成年人保护的落地一直存在差距。

那么,随着相关规范性文件的施行,未成年人保护的监管落地是否会有更切实的进展?

(作者:王俊 编辑:肖潇,强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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