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首宗老年人权益保护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胜诉 受损消费者可领赔偿金
来源:中新经纬
广东首宗老年人权益保护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胜诉 受损消费者可领赔偿金
2026-10-19 14:13:13 中国新闻网
广东首宗老年人权益保护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胜诉 受损消费者可领赔偿金
中新网广州10月19日电 (记者 许青青)据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下称“广东消委会”)19日介绍,由广东消委会提起的广东首宗维护老年人权益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近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被告上诉,支持广东消委会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需支付赔偿款约1470万元。已确定身份的83名相关受损消费者可在公告期限内按照购买商品价款的三倍申请退赔,并按执行到位的实际金额按比例分配。
据介绍,2024年,广东消委会从佛山市检察院了解到,相关被告通过低价购进食品、保健品及用品,以免费体验、赠送礼品等方式吸引中老年消费者,由无资质人员假冒专家,刻意夸大病情和产品功效,以虚假视频、现身说法等手段骗取信任,诱骗老年人高价购买,涉案销售金额约500万元。检察机关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法院判决相关当事人犯诈骗罪。
广东消委会表示,鉴于相关侵权行为已构成欺诈情形,严重侵害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考虑到该案的典型性、重大性、社会危害性,该会依法向佛山中院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三倍惩罚性赔偿金并公开赔礼道歉。
2025年12月,佛山中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广东消委会诉讼请求,被告不服并提起上诉,最终二审维持原判。法院认定相关被告故意向消费者虚假宣传,诱使消费者作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其行为构成虚假宣传、欺诈,判令被告支付赔偿金约1470万元。且要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承担相应律师费。
值得一提的是,以往公益诉讼胜诉后,赔偿金常因无人申领而沉淀于账户或上缴国库,未能真正惠及受损消费者。本案判决明确相关的消费者可在公告期限内申请退赔。
广东消委会提醒本案相关消费者,关注广东消委会官网、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及时在公告期限内,申请领取赔偿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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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麦见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