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 专家:推动产业安全有序发展

东方财富网
2026-10-20 13:30

来源:东方财富网

10月19日,商务部、海关总署、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优化调整无人机相关物项出口管制措施,相关措施将于11月18日起正式实施。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介绍,此次措施涉及的无人机相关物项具有明显的军民两用属性,中方依法依规优化调整有关措施,目的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与此同时,中方致力于维护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依法依规对相关出口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的申请,中方将予以批准。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出,动态调整出口管制措施是国际通行做法。近年来,全球无人机产业和技术发展迅速,部分原来先进的产品如今已属于大众消费类产品。中方在实施出口管制措施过程中,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并经认真评估后及时优化调整有关措施。本次对无人机出口管制措施的优化调整,就是基于业界反映的产业和技术最新情况,这充分反映中方坚决反对无人机被违规用于非和平目的,同时坚定支持中国企业在民用领域开展无人机国际贸易与合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发展中心装备研究三处处长、正高级工程师田野表示,应时而动优化调整出口管制政策具有重要现实意义:“此次政策调整有利于稳发展、保安全,能够推动民用无人机产业出口活力合理释放,是我国以负责任大国担当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举措。从政策立场看,体现了支持企业依法合规开展国际贸易的导向;从产业发展看,有利于促进和保障无人机合规出口,推动低空经济安全健康有序发展;从安全治理看,有助于我国更好履行国际防扩散义务,持续防范敏感物项被用于非和平目的;从国际合作看,有利于促进全球无人机产业链供应链平稳运行,展现我国开放合作的积极态度。”

田野认为,本次政策优化调整有四个主要特点。一是坚持优化服务与促进发展相统一。根据技术敏感程度、安全风险和最终用途实施差异化管理,支持合规贸易、便利企业经营,是完善出口管制制度的重要考量。此次调整的一个重要特点,是进一步增强出口管制的针对性和适用性,放宽如农业无人机等低敏感度整机的管制,对安全风险较高的关键零部件、关键技术实施出口管制,防范用于非和平领域。这将有助于更好满足国际市场需求,促进我国民用无人机在全球范围内推广应用。

二是坚持依法管制与贸易便利相统一。支持和便利合规贸易,是我国出口管制制度建设的重要政策方向。此次调整进一步完善了出口许可便利措施,提升了审批效率。如,新政策实施一次申请多单的“通用许可”形式,参展无人机可采用登记填报信息的形式获得出口凭证。新政策设置一个月过渡期,帮助企业熟悉管制要求、合理判断产品属性、规范有序开展出口。此举将有助于增强合规企业出口经营的可预期性,促进企业提升自主合规管理能力。

三是坚持政策连续性与动态优化相统一。我国高度重视无人机出口管制工作,根据技术发展、产业实际和安全风险变化,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此次调整延续了近年来无人机出口管制相关政策思路,在持续跟踪政策实施效果、听取行业意见基础上,有收有放,进一步优化调整管制举措,并加强与现行两用物项出口管制制度的衔接,体现了政策的连续性、适应性、一致性和系统性。

四是坚持履行国际义务与促进全球产业链平稳运行相统一。无人机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既为全球经济社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也对国际安全治理提出新的要求。我国始终严格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反对民用无人机被违规用于非和平目的,支持民用领域正常国际交流与合作。此次政策调整,既有利于促进合规贸易、稳定全球供应链,也有助于防范敏感技术扩散风险,符合国际通行规则。

“我国无人机出口管制政策将随产业发展态势持续迭代完善,企业应主动适应监管变化,健全内部合规建设。政策完善与企业合规互为支撑,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等产业各方应协同发力,推动实现安全、开放、发展的有机统一,为全球无人机产业安全健康发展和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作出更大贡献。”田野表示。

(文章来源:央广财经)

(来源:东方财富网 编辑: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