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越遭“偷脸”背后:明星的脸,成了谁的“唐僧肉”?| 观察
来源:羊城派
近日,演员吴越怒斥某账号利用AI伪造其形象和声音带货,质问对方“骗了多少人的钱?请如数奉还”。引发争议的视频中,“AI吴越”面容逼真,配合“回馈老粉丝”话术推销护肤品,画面中还赫然打着“作者提示:含AI生成内容”的标签。
记者查看该账号发现,乒乓名将邓亚萍同样未能幸免,其AI带货视频也挂在同一账号下。在这条利用AI“偷脸”造假的黑产链条上,被盯上的公众人物早已不在少数。
“偷脸”带货:从单点造谣到流水线作业
过去,明星被侵犯肖像权多出现在海报、代言中;如今,AI换脸与声音克隆将门槛降至几十元,催生了批量制造的偷脸带货流水线。同一个账号,今天可以生成“吴越”卖护肤品,明天可以生成“邓亚萍”卖同款;甚至不需要精心策划,只需套用模板、换上名人面孔,就能挂上商品链接变现,被封号后换个马甲继续开工。
据媒体此前报道,演员温峥嵘曾在凌晨刷到“自己”在直播带货,进入直播间质问“你是温峥嵘我是谁”,结果被对方直接拉黑。温峥嵘无奈感慨:“现在很难证明我是我。”一名温峥嵘的粉丝曾表示,自己在一天之内一连举报了18个伪造温峥嵘的直播间,“根本举报不过来啊,举报一个又新增一个。”
更严峻的是对中老年群体的诈骗。据媒体报道,全国政协委员靳东曾回应AI换脸导致的诈骗问题,“一些喜欢我影视剧的观众,被AI换脸视频骗得很惨,这个性质非常恶劣。希望能建立更好的规则”。演员刘晓庆也曾发文打假:“画面是我,声音很像我,但不是我!”提醒公众不要上当。
风控失守:“打标”岂能成免责通行证?
在吴越事件中,最荒诞的一幕在于:涉事视频打上了“含AI生成内容”的标签,却依然能顺利挂上商品链接卖货。
平台要求标注AI生成,初衷是为了保障受众知情权。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标签往往沦为形式合规的“免责声明”。既然发布者已经主动声明这是含AI生成的视频,平台在审核放行或流量分发时,也能看到该视频有公众人物的肖像和名字、挂着商品链接、用“回馈粉丝”的话术诱导消费,却未在核验授权或拦截流量环节做出任何动作。
事实上,监管部门对此早有预警。中央网信办在“清朗·整治短视频虚假人设乱象”专项行动中明确指出,重点整治的第三类问题就是“利用AI等仿冒人物问题”,即“通过AI合成虚假音视频等方式,假冒公众人物,实施虚假代言、营销等侵权违法行为”。当标签不再拦截,辨识真伪的成本就全盘转嫁给了对AI不熟悉的消费者。
吴越发文后,涉事账号已被永久封禁,内容清空不可见。但封禁发生在吴越公开发声之后,而非事前核验环节。一个已标注“含AI生成内容”、顶着名人脸、挂着购物车带货的视频,为什么没有在发布或分发时被拦下,恰恰是比事后封号更值得追问的问题。
底线划定:从司法判例到行业“亮剑”
面对日益猖獗的AI“偷脸”乱象,头部艺人已开始通过法律途径反击,相关胜诉判例与行业声明,正在为利用AI伪造名人代言带货的侵权行为划清法律红线。
据媒体此前报道,演员杨幂方面曾披露一例AI伪造声音侵权案胜诉细节。彼时有律师解读道,被告未经原告授权,在账号中发布视频,使用原告的肖像,并利用AI技术合成与原告音色、语调、发音风格高度一致的声音。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使用AI技术合成声音,并结合原告肖像制作视频,进行公开传播和推广销售,假借原告名义开展商业活动,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和声音权益。
今年4月,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已发布声明,其中明确指出:“凡可关联特定公众演员的AI撞脸、仿声演绎、换脸短剧、商业植入……等侵权内容,即便标注‘非商用’‘公益分享’‘个人二创’等字样,均不构成合法免责依据,仍需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这无疑从行业共识的角度,彻底击碎了打个标签就能免责的幻想。
不仅如此,该声明更是直接向平台下达了要求:“短视频、直播、影视分发等网络平台须严格落实内容审核主体责任,建立健全AI演艺内容授权核验长效机制,立即全面排查下架存量侵权作品,从严管控新增AI合成违规内容。” 同时,该委员会宣布启动全网常态化侵权监测及批量维权行动,明确表示“对恶意侵权个人、机构,及未尽审核义务的平台,依法追究民事、行政乃至刑事责任”。
文 | 记者 詹锡伟
(来源:羊城派 编辑:张伟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