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广东文化遗产大保护如何“先行一步”?

南方+
2026-10-20 19:47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十五五”规划》(下称《规划》),这个规划是我国首次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制定的五年规划。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推动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也被《规划》正式提上议事日程。《规划》要求,到2030年,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基本形成,文化遗产在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

“十四五”以来,广东全省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多项突破性进展。随着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制定,广东应如何进一步发挥自身优势,在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中走在前列,从“文化大省”走向“文化遗产治理强省”?多位文物、非遗、社科专家日前接受南方+记者采访,呼吁广东率先探索省级文化遗产大保护高位统筹机制。

立法先行

协同助力湾区文化遗产保护

近年来,《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2021—2035年)》《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办法》等一系列文件相继出台,着力强化文物保护利用政策引导,标志文物保护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广东非遗法规建设同样走在前列。早在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6月施行,《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同年10月1日便正式颁布实施。广东因此成为非遗法施行后国内较早颁布实施省级非遗条例的省份之一。

全省各地也不断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法规政策体系:2022年,汕头、潮州、揭阳同步施行《潮剧保护传承条例》,开创了全国文化领域地方协同立法的先河;《广州早茶传承保护规定》今年5月正式施行;《广东省粤剧保护传承条例》制定工作目前也在积极推进之中。

文化遗产政策法规不断完善。然而,面对更大范围的“文化遗产”管理,文旅、住建、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职能交叉,难免存在“纵向分级、横向分权”的条块分割问题。古村落与历史街区的保护,正是目前法律层面一个薄弱环节。

“过去文物、非遗、侨批、古村落、老字号等分属不同条线,但这种工业时代的分工模式,已无法满足数字时代‘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的需求。”广东省文史研究馆馆员、二级研究员庄伟光说。

“这些物质与非物质属性兼具的文化遗产,难以通过以文物保护法和非遗法为主干的现行体系加以归类,容易形成监管真空。”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文化遗产公益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一级律师邓尧说。

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制定,有助于破解现行“文物”与“非遗”二元分割立法带来的保护盲区与治理碎片化难题。他进一步指出,新法规也有助将分散的农业遗产、工业遗产、文化景观等纳入法治框架,实现完整保护目标。

广东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院长曹劲认为,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制定将遗产本体、周边环境、文脉生态综合考量,同样有助提前布局、主动防范各类风险,为构建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保驾护航。

“香港、澳门与内地实行的法律制度虽然不同,但保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目标是一致的。”立足人文湾区建设,邓尧期待,广东率先做好《广东省文化遗产保护法》立法工作,有助预防大湾区出现文化遗产保护的制度漏洞,对港澳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同样具有示范意义。

专家呼吁

构建省级文化遗产保护统筹机制

国家法律层面的保障,有助于明确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与部门协同机制,建立统一的保护规划、督察制度与公益诉讼体系。但要真正实现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省级层面构建的文化遗产大保护高位统筹机制,同样势在必行。

《规划》明确“中央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发挥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作用”。“这一新的制度安排值得关注。”曹劲认为,将文化遗产保护从多个部门的业务提升为中央统筹的国家战略任务,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在文化领域的一次重要实践。

“这标志着我国文化遗产治理模式正由分散管理向系统治理转型。”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环境与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邹开敏进一步指出,广东作为文化遗产资源大省,理应在文化遗产保护的体制机制创新方面进行率先探索。

《广东省文物保护空间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将文物空间信息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广东潮州“潮人绣古城”入选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区成功创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海上丝绸之路、潮州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持续推进……随着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成为共识,广东已具备在全国“先行一步”的基础。

“广东有粤港澳大湾区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优势,更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主任宋俊华提议,广东应统筹文物局、文旅厅、档案局、农业农村厅等各部门力量,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管,在省级层面率先组建常设的文化遗产保护办公室或管理处。

“这一机制的关键不是‘加层级’,而是‘补中枢’。”庄伟光认为,真正实现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广东还要实现资源清单、应用场景、数据授权、安全治理、算力调度“五统一”,建好“广东文化遗产总台账”。

“让城市考古的成果为全社会共享,让遗址成为城市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乡村振兴、城市更新更好地融合,这或许就是文化遗产大保护格局想要达到的状态。”曹劲说。

邹开敏期待,通过文化遗产大保护分管机构的成立,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更新、乡村振兴、大湾区人文建设深度融合,为全国文化遗产治理现代化提供“岭南方案”。

南方+记者 杨逸 黄堃媛

(来源:南方+ 编辑:李志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