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先行赔付“操作手册”来了:钱必须先到账,会所律所也能赔

金融街观察崔文静 2026-10-20 22:26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崔文静  

10月19日,证监会就《证券市场先行赔付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共21条,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18日。四方面值得重点关注。

第一,谁可以赔。证券法规定的主体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适用前提是“自愿先行赔付全案投资者损失”;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主体自愿先行赔付的,可以参照适用。

第二,谁来做。先行赔付主体可委托投保基金公司,由其提供方案制定指导、损失计算、专栏查询、专项基金管理等服务,不收费,也不代替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和行使追偿权;受托前要通过五项评估。

第三,怎么赔。最硬的一条指向资金:赔付方案正式发布前,拟赔付资金须及时足额划入专项基金账户,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方案确定、专项基金设立、申报期限起止、资金划付到账四个节点都要公告。

第四,赔完怎么办。先行赔付后可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并可向投保基金公司申请获取先行赔付情况材料;证监会可将先行赔付情况作为行政许可审查、行政处罚裁量、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的考量因素。

(作者:崔文静 编辑:包芳鸣,魏雯静 视频编辑:甘俊)

崔文静

资深记者

证券工作室记者,主跑证监会与券商,长期关注资本市场政策、证券公司动态。base北京,欢迎交流与提供线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