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十五五”末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场景模式成熟应用

广州日报
2026-10-21 21:43

来源:广州日报

10月21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推动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提出,到“十五五”末,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场景模式成熟应用,融合项目相较改造建设前的年度碳排放水平显著降低。

为保障目标实现,《实施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措施,包括:强化煤电降碳,切实提升煤电降碳质效。促进新能源消纳,减少弃风弃光,有效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鼓励多元创新,支持探索融合技术试点应用。坚持因地制宜,科学选取适配融合场景模式。《实施意见》也强调,煤电与新能源融合应在不降低煤电对电力系统支撑调节能力的前提下实施;融合项目的新能源规模要与煤电机组改造升级提升的调节能力匹配。

五大场景模式提升“含绿量”

《实施意见》提出了煤电与新能源融合的五大场景应用。

首先是“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支持煤电机组通过深度调峰改造进一步压减最小技术出力,为近区新能源接入腾让发电空间,实现新能源替代煤电发电。鼓励配套改造建设储能储热系统,实现近区新能源接入后的“低储高放”,并利用煤电送出线路实现协同送出。鼓励融合项目年度碳排放水平较融合前降低5%以上,力争降低10%以上。

第二种场景模式是“新能源直接接入近区公用热电联产煤电机组实现清洁供热”,支持新能源与公用煤电机组供热系统协同运行,提升煤电机组调峰顶峰能力等涉网性能,降低供热受阻比例。第三种场景模式是“海上风电直接接入沿海公用煤电机组实现协同送出消纳”,支持在海上风电送出路由紧张的沿海地区,统筹海上风电规划、登陆点选址、汇集站布局等,深入挖掘沿海向负荷中心的送出系统潜力及廊道资源,开展煤电机组深度调峰改造建设和送出系统增容改造,实现海上风电登陆后依托沿海煤电机组及其送出系统协同运行送出。鼓励融合项目年度碳排放水平较融合前降低5%以上,力争降低10%以上。

在“近区新能源接入自备煤电机组实现打捆利用”的场景中,《实施意见》支持自备煤电机组通过深度调峰改造压减最小技术出力,在发挥支撑调节作用的同时,应融尽融为近区新能源打捆利用腾让发电空间。近区新能源可通过公用电网或直接接入自备煤电机组,实现对自备煤电机组的发电量和供热量替代,满足重点行业绿色用能要求。鼓励融合项目年度碳排放水平应较融合前降低5%以上,力争降低10%以上。

到厂区内,可以实施“厂内或近区新能源直连煤电厂用能系统实现煤电自身用能绿色替代”,支持厂区内分布式新能源或近区新能源直接接入煤电厂用能系统,实现新能源直接参与厂用电等煤电自身用能环节,提升绿色用能替代水平。厂区内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应充分利用煤场、主厂房、厂前区及附属设施等空间条件。

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将有中央资金补助

《实施意见》同时提出一系列政策保障措施。

创新融合项目开发实施模式,鼓励由同一主体统筹开发实施,或通过建立联合体实施运营。支持融合项目参与电力、碳市场交易。

融合项目按照现行电力调度机制运行,通过参与电力市场实现协同运行,鼓励各地区因地制宜探索创新运营方式,合理体现融合项目环境价值。融合项目新能源产生的弃电不纳入新能源利用率统计与考核。

政策保障中还有真金白银支持,加大中央资金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煤电与新能源融合项目予以资金补助。鼓励发电企业积极探索拓宽投融资渠道,盘活用好存量基础设施。

前9月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9%

值得关注的是,国家能源局同时公布了前9月全社会用电量数据。1~9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8073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从分产业用电看,第一产业用电量118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4%。第二产业用电量5109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1%;其中,工业用电量506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3%,高技术及装备制造业用电量961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7%。第三产业用电量1610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其中,充换电服务业、互联网数据服务用电量分别为1315亿、793亿千瓦时,增速分别达到55.4%、41.6%。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234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0.3%。

(来源:广州日报 编辑: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