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车!罚款!广东持续严查非法营运!

广东交通
2026-10-21 09:00

来源:广东交通

为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广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

持续深化联合执法协作机制

从严查处

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一起往下了解↓

深圳:“双证”齐全≠可以随意揽客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双证”齐全,不代表可以随意在路边揽客,私下议价载客易引发漫天要价、中途加价、甩客、宰客等乱象。

近日,深圳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支队北站大队在深圳北站东广场开展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粤B号牌网约车形迹可疑,遂依法对其进行检查。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经查,乘客表示其在深圳北站被司机招揽上车,准备前往光明区某酒店,双方协商到达目的地后需向司机支付120元车费,该趟行程未通过任何网络预约平台下单。

▲图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

经核查,涉事车辆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司机王某已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但该趟行程未通过任何网约车平台下单、派单、接单,属于典型的网约车线下揽客行为。

根据调查取证,执法人员认为司机王某涉嫌实施了网约车驾驶员巡游揽客或变相巡游揽客的违法行为。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依法立案处罚。

珠海:珠海友*旅游运输有限公司

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日前,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一支队依据上级安全生产综合检查督导组排查发现的隐患线索,对珠海友*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开展行政检查。经查,该企业在2026年7月至8月期间,曾因使用粤C5***3、粤C7***1、粤C0***6D三辆未取得《道路运输证》的车辆违规从事客运经营被行政处罚。但该企业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台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均未记录上述隐患及违法问题。企业也未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公示栏等法定形式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根据调查取证,珠海友*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相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及《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3年修订版)》相关规定,珠海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当事人限期消除事故隐患,拟作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

江门:严查各类非法营运行为

9月29日至10月7日,江门市共出动交通执法人员627人次,查处交通违法案件27宗,其中非法营运案件4宗、道路客运案件2宗、道路危运案件1宗、超限超载案件14宗、其他案件6宗,有效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江门交通运输

10月6日晚上,开平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夜查联合行动部署,在开平沙塘高速口路段查获车牌号码为粤S****L3(9座)的小型客车。经查,该车驾驶员蒙某从广西搭载10名乘客前往开平沙塘镇再前往东莞,车上3名乘客反映到达沙塘目的地后需要支付200元车费。

▲江门交通运输

根据调查取证,驾驶员蒙某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执法调查现场进行文字和拍摄记录,并依法对涉事车辆进行扣押,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接下来

广东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管部门

将持续加强协同联动

保持对各类非法营运行为的高压严打态势

全力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在此也提醒广大乘客

提高安全意识

选择正规客运站、网约车平台

或具备合法资质的客运企业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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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交通运输执法、珠海交通、江门交通运输

(来源:广东交通 编辑:陈虹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