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人才房业主违规出租,被罚5万并没收租金
南方+
2026-10-22 12:30
来源:南方+
近日,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示一则行政处罚案例,一名出售型人才住房业主因违规出租房屋,被没收租金所得3.78万元,并处5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宝住建罚〔2026〕124号)显示,当事人姚某于2023年7月以主申请人身份,与配偶共同申购购入一套出售型人才住房。在尚未取得该套住房完全产权的情况下,姚某于2025年7月20日通过中介平台发布招租信息,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该出租行为持续至2026年4月30日承租人退租,9个月间累计收取租金37800元。
经核查,宝安区住建局认定,该行为违反《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相关规定,未取得保障性住房完全产权的家庭,不得擅自出租保障性住房。依据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主管部门作出处罚决定,没收全部违法租金所得,同时处以5万元罚款。
人才住房属于面向符合条件人才配售的保障性住房,带有政策福利属性,并非普通商品住房。按照规则,购房家庭在办结完全产权手续前,房屋受限封闭管理,禁止擅自出租、转让、抵押。违规出租除面临没收租金、罚款外,主管部门还可依据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视情形按规定有偿收回住房。
撰文:蔡攀攀
(来源:南方+ 编辑:丁海利)
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