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办、国办对外发布《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为目标,以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为重点,推动全链条贯通、全领域覆盖、全要素融通、全方位保障,形成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互融共促的新格局。
科技创新是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产业创新是生产力跃迁的关键载体。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是以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关键。“十五五”时期既是科技强国建设的关键攻坚期,也是我国产业向优向强的关键期。唯有打通科技加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才能为中国式现代化筑牢物质根基。
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科研创新和产业发展之间存在一定壁垒,尤其是产学研相互割裂,造成科研成果难以匹配市场需求,而企业了解市场需求却苦于科研资源不足。当前,我国发展新质生产力所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大量科研成果难以进入产业循环,同时产业端的真实技术需求难以进入科研议程。因此,破解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两张皮”现象成为关键。
截至2025年底,我国高校、科研机构发明专利产业化率分别达10.1%、17.2%;与此同时,“十四五”以来,我国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全社会比重超过77%。据统计,2025年我国专利产业化水平持续提升,企业发明专利产业化率为54.0%。这组数据说明,企业已成为研发投入的绝对主体,但最前沿的知识生产仍然沉淀在产业化率较低的科研机构之中。
科技成果转化率较低,根源在于科研立项逻辑与产业需求逻辑的脱节。以往“先有成果再考虑转化”,本质上是把产业化当作科研链条末端的一个可选环节,而非贯穿始终的约束条件。《意见》在理念层面完成了一次重要转换:将融合的起点从“成果”前移到“需求”,明确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走“产业出题、科技答题”的双向联动路子,使创新从源头就贴着市场需求走。
这意味着,科技供给的质量不再仅由论文和专利数量衡量,而是由它能否被产业链吸收、能否形成可商业化的产品或工艺来衡量。对于长期以学术产出为主要评价标尺的科研体系而言,这是一种评价基准的实质性转变。
基于这样的逻辑,企业主体地位的强化被置于产学研融通的核心位置。《意见》提出,企业是推动创新创造的生力军,是创新链和产业链的关键结合点,明确融合以构建企业主导、各主体协同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体系为重点,并对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作出专章部署,提出全面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快培育壮大科技企业、加强创新主体协同联动。
当然,“由企业牵头实施”在应用目标明确的领域具有合理性,但对于那些商业化前景尚不清晰、知识溢出效应大于直接经济回报的前沿领域,企业主导可能导致科研议程向短期可商业化方向收窄。因此,如何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的同时,保留对长周期、高不确定性基础研究的公共投入空间,是“企业主导”原则需要精细划定的边界。
《意见》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明晰了路线图,更加突出科技创新的应用导向,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在塑造产业竞争新优势中的重要作用,着力解决科技、产业“两张皮”问题,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落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这将有利于形成持续迭代的产业创新生态,让科技与产业创新形成自循环、自造血的正向反馈,将有效提升我国产业竞争力,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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