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基金监管新规出炉,明确分散投资、豁免一层投资层级

第一财经
2026-10-23 22:03

来源:第一财经

2026.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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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第一财经周楠

私募基金行业又一重要政策发布,事关母基金管理。

10月23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母基金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下称《规定》,共计六方面23条内容,对私募投资母基金具体条件等规定进行细化,明确了母基金分散投资要求,并设置差异化投资比例,同时对母基金豁免计入一层投资层级。

在此之前,6月初,私募基金领域的纲领性文件落地。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促进私募投资基金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国办54号文”),该文件被认为是私募基金监管领域“1+N+X”制度体系中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度体系中的“1”。

有了解政策背景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此次发布的母基金新规,作为规范性文件,和前期发布的私募募集新规、信披新规,均是完善私募基金“N+X”制度规则体系的组成部分。“这次主要是解决母基金这一类特殊基金产品的相关问题。”他说。

分散投资、豁免一层投资层级

整体来看,《规定》包括六方面23条内容,首先明确了四方面要求,涉及私募投资母基金概念和具体分类、私募投资母基金分散投资要求,并对私募投资母基金豁免计入一层投资层级,以及明确私募投资母基金运作管理要求。

此外,《规定》还对管理不同类型私募投资母基金的管理人提出持续性要求,并细化了私募投资母基金投资负面清单。

在细化认定标准方面,新规要求,母基金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份额的金额,不低于其资产净值的80%。

与此同时,新规明确了母基金分散投资要求,并设置了差异化投资比例要求。

具体规定上,单只母基金投资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超过母基金资产净值的25%;单只母基金穿透后投资的单一底层项目或者标的金额,不得超过母基金资产净值的20%;单只母基金资产规模在100亿元人民币以上的,穿透后投资的单一底层项目或者标的金额,不得超过母基金资产净值的10%。

值得一提的是,根据新规,部分长线资金可豁免使用前述投资比例要求。

例如,《规定》提到,证监会鼓励长期资金投资于母基金,对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金基金等养老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投资者,国家级政府投资基金合计出资比例不低于80%的母基金,经全体投资者一致同意或者基金合同约定的决策机制通过,可以豁免适用上述规定中提到的部分投资比例要求,具体投资比例由基金合同约定。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母基金这类产品天然涉及层级问题,和一般的直投基金有一些差别,母基金的分散度要求要比直投基金高。”

前述业内人士提到,此前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下称《私募条例》)也已提出相关豁免规定,此次的新规主要是细化落实条例规定。

《私募条例》第25条明确,私募基金的投资层级应当遵守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规定。但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将主要基金财产投资于其他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不计入投资层级。

私募监管规则再完善

近年来,私募基金领域监管持续完善。早前的2023年,证监会发布上述《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对私募证券基金、私募股权基金募集行为进行了规范,相关规则在规范私募基金业务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年内,随着“国办54号文”发布,私募基金领域的监管持续完善,行业迎来多个新规。

2月,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监督管理办法》,是首部落实《管理条例》的行政规章,对私募基金管理人、托管人的信息披露责任等进行规定,旨在建立健全私募基金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全面加强私募基金监管,优化监管安排。

6月初,私募基金行业的顶层设计文件出炉。“国办54号文”明确严控新设政府投资基金,县区原则上不得新设此类基金;加强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投资基金运行情况监测,防止偏离功能定位等。

就在上个月,证监会9月初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七章45条内容对私募基金的募集方式、合格投资者资产规模的认定标准等进行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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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 编辑:曾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