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半年压缩到半月,前海法院率先构建涉港纠纷“转交送达+商事调解”衔接机制
来源:南方+
东莞某科技公司向深圳星某工业、香港光某公司供应塑胶模件,被告拖欠货款及逾期利息共计60万余元。按照传统路径,这起涉港买卖合同纠纷的司法文书需启动内地与香港法院之间的“请港送”司法协助程序,平均耗时约180天。
然而,这起纠纷因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率先推行的涉港纠纷“转交送达+商事调解”联动机制而改变。法院委托具备专业复合服务能力的特邀调解组织,由其向在港当事人完成司法文书转交送达,并同步启动调解程序。最终,在特邀调解组织主持下,原、被告双方达成分期清偿货款及违约金的一揽子方案,法院审查后出具民事调解书,纠纷得以便捷高效化解。
2026年7月以来,前海法院瞄准涉港商事案件送达程序增效难这一堵点,依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规程,针对被告住所地在香港且未确认电子送达地址的商事纠纷,根据原告申请与指定,委托特邀调解组织同步开展诉讼文书转交送达与商事调解工作。试点案件送达平均周期约15天,涉港案件审理周期由此大幅压缩。
“送达流转周期被充分转化为审前调解周期,矛盾化解的黄金窗口期得以充分利用。”前海法院副院长宋亮介绍,新机制让跨境商事纠纷化解从“送达起跑”到“调解终点”一气呵成,为当事人节省诉讼时间和金钱成本。
这一机制依托前海法院已整合的大湾区专业调解资源。送达人员为具备中国委托公证人资质的香港执业律师,可对送达事实及结果进行专业固定和合法佐证;特邀调解组织依托自身法律查明业务,同步完成对香港送达规则的精准查明并出具标准化送达报告,解决两地程序规则差异带来的送达瑕疵问题。此外,调解组织配备熟悉跨境送达实务的专业团队,在送达前即可开展香港商业登记信息查册。在一起试点案件中,送达人员经香港官方查册平台发现被告已破产解散,及时避免了诉讼程序“空转”。
“省去了漫长的跨境送达等待,避免了对簿公堂,还保住了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东莞某科技公司代理人表示。该机制立足涉港商事纠纷重商誉、重合作的特点,引导当事人快速应诉并以协商方式化解纠纷,降低企业诉讼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与商誉损耗。
据了解,2026年7月以来,前海法院试点委托特邀调解组织适用该机制案件12件,成功送达7件,成功调解2件。这一率先实践为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写下生动注脚,也为内地与香港司法协作机制的完善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前海样本”。
南方+记者 曾子航
(来源:南方+ 编辑:麦见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