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七年披露股权变动,泰格医药实控人收百万罚单

21新健康朱艺艺 2026-10-26 15:37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朱艺艺

一份应该在2019年披露的公告,被上市公司延迟了近七年才发布,这样的操作在A股CRO龙头泰格医药(300347.SZ)上演。

因持股累计变动达到5%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且迟报近七年,泰格医药实际控制人叶小平、曹晓春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二人分别被处以50万元罚款,合计被罚款100万元。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深交所通报显示,2019年9月20日,泰格医药控股股东叶小平及其一致行动人曹晓春合计持有的泰格医药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比例累计变动达到5%,但未及时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外,2022年12月7日,叶小平、曹晓春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合计权益变动减少1%,但这些情况一直到2026年5月12日才补充披露,时间跨度长达七年。

(图片来源于泰格医药公告)

叶小平、曹晓春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被浙江证监局处以合计100万元罚款,其中叶小平被处以50万元罚款,曹晓春被处以50万元罚款。

梳理时间线来看,早在今年5月,叶小平、曹晓春因涉嫌泰格医药持股变动相关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

与立案告知书几乎同步的,还有一份补充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这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14年12月1日至2025年9月24日期间,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回购公司股票、H股上市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减持股份等多重原因,泰格医药实控人叶小平、曹晓春合计持股数量由0.20亿股变动至2.29亿股,二人合计持股比例从37.5637%减少至26.73%,累计持股比例减少约10.8368个百分点,已触发了上市公司股份变动5%后需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条件。

此后,到了今年9月,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警示函》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直至今年10月,处罚正式落地。

公司解释,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系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过往持股变动过程中的信息披露相关事项,两位实际控制人历次减持均进行了相应公告,且持股情况亦在公司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不过,从法律法规和监管释放的信号来看,其更强调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后的及时准确披露,而不仅仅是定期报告的历史汇总。

在百万罚单背后,泰格医药实控人近几年的减持行为,也引发市场关注。

梳理公告可知,泰格医药实控人的上一次减持发生在2025年11月。当时的公告显示,截至公告披露日,曹晓春合计减持34.76万股,占当前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0.0406%,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0475%。

更早的2022年12月7日公告亦提到,曹晓春由于赎回质押及个人资金需要,减持公司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59%,占公司A股总股本的0.7414%。截至公告披露日,曹晓春自公司上市以来累计减持比例为2.4548%。

从业绩表现看,泰格医药2026年上半年实现营收37.08亿元,同比增长14.06%,扣非净利润2.78亿元,同比增长31.78%,不过,在CRO业务之外,由于大举布局医药产业投资,公司同期非流动金融资产处置确认的投资损失和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损失4.81亿元,导致归母净利润亏损的4.13亿元。

更早之前,2023年~2025年,泰格医药的业绩也有下滑趋势,营收分别为73.84亿元、66.03亿元、68.33亿元,同期扣非净利润分别为14.77亿元、8.55亿元、3.55亿元,尤其是2025年,扣非净利润同比下降58.47%。

(作者:朱艺艺 编辑:季媛媛,辛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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