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问政一线行|交通执法“观察期”试行,容错纠错有门道
来源:肇庆发布
上班通勤,打开手机叫一辆网约车;周末出游,租一辆汽车载着家人出发……如今,网约车、汽车分时租赁等服务已经越来越频繁地融入市民日常生活。一头连接着企业经营、一头关系着群众出行权益,交通运输新业态企业如何在规范中发展?这充分考验着监管执法的尺度与温度。
9月21日起,肇庆市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观察期”制度开始试行。针对符合条件的新业态新模式交通运输企业,肇庆将以柔性执法推动企业主动、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在守牢安全底线的同时,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观察期”制度适用于哪些主体、哪些情形?对企业的经营发展有何影响?本期《肇庆问政一线行》邀请到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程靖、案件审理科科长曾健铭,围绕新政适用条件、整改核查流程等热点问题作深入解读。
访谈嘉宾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科科长程靖、案件审理科科长曾健铭
(一)
南方+:
什么是交通运输领域执法“观察期”?适用于哪些主体?
程靖:
执法“观察期”是肇庆市交通运输领域落实包容审慎监管的制度探索,面向的是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交通运输企业,比如肇庆市内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汽车分时租赁业务企业等。
如果企业出现了违法行为,执法部门会根据具体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一个容错“观察期”,让企业有一次主动纠错的机会。
企业在整改期限内按要求整改到位的,经拟实施行政处罚的执法机构集体审议通过后,依法可以不予处罚。新政自9月21日起开始试行,有效期为三年。
(二)
南方+:
现在选择网约车出行的人越来越多。执法“观察期”是否会让部分违法人员钻空子,影响乘客出行安全?
程靖:
市民的担心可以理解,但“观察期”有明确的适用条件,是在坚守公共安全底线前提下的适当“松绑”。
目前,清单列明的违法事项共有10项,涉及网约车经营、汽车分时租赁等业务。例如,网约车企业未落实投诉举报制度、提供服务的车辆未取得运输证,汽车租赁企业未以显著方式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
但列进清单并不等于都适用,当事人还要满足近一年内首次违法、违法程度属于规定的“轻微”或“一般”情形、配合调查并按期整改到位等条件。如果违法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造成严重影响,则不能适用。
执法部门虽然给了企业改正机会,但持证经营、安全服务这些底线要求绝不会放宽。企业必须履行应尽的责任,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三)
南方+:
进入“观察期”后,企业需要如何整改?怎么保证整改到位?如出现新的违法行为怎么办?
曾健铭:
整改核查有一套严密的流程。
立案后,执法人员会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向当事人明确整改要求、期限和法律后果。整改期限最长不超过30天,计入办案期限。
整改期间不得继续违法经营。比如,不能继续派单给没有相应证件的驾驶员,禁止接入没有运输证的车辆等。如在“观察期”内实施新的违法行为,或者假整改、不配合监督,将直接进入行政处罚流程。
整改期限届满后,执法部门会立即开展复查,确认整改到位,提交法制审核。法制审核通过后,再由行政执法部门负责人集体审议决定是否符合不予处罚情形。符合不予处罚情形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将制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并送达当事人。
对于反复违法也有限制。一年内二次违法、近两年以来因同类违法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近两年已经适用过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或“观察期”制度的,不再适用。所以企业不能把它当成一张反复使用的“免罚券”。
(四)
南方+:
新政试行已有1个月,作为落地肇庆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负责人,您有哪些感受?
张先生:
我觉得这项政策既有力度,也有温度。
首先该有的规矩没有放松。为企业留有容错空间的同时,该整改的问题还是要整改到位,所以企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
其次,企业发展确实不容易,能有机会主动纠错,我觉得要珍惜。对需要整改的问题,要及时按要求落实,避免改完又犯。只有坚持规范经营,企业才能获得长远发展,乘客也能坐得放心。
来 源:肇庆市政府办公室 肇庆政府网
编 辑:廖文奕
(来源:肇庆发布 编辑:陈虹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