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新保险来了!12月1日起施行

中山发布
2026-10-29 20:59

来源:中山发布

10月28日,中山市医保局正式公布《中山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该《办法》由市医保局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起步阶段重点保障重度失能人员,后续按国家和省的部署逐步扩大保障对象。

长期护理保险是为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被称为继基本养老保险、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之后的社保“第六险”。

谁能参保?要缴多少?

《办法》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城乡居民等参保群体,职工2026年12月缴费;城乡居民在2026年办理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时,同步缴交2027年度长期护理保险费,自2027年1月起职工和居民同步享受待遇。

筹资标准设置如下:

(一)单位职工的长期护理保险缴费基数跟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一致,总费率0.3%,单位与个人各担0.15%,职工用人单位缴费从现有医保费率平移,不增加用人单位负担。退休人员原则上以本人基本养老金为缴费基数,由个人按0.15%的费率缴纳。

(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人当期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0.3%的费率由个人全额缴纳,灵活就业人员也可选择按未就业城乡居民参保政策参保缴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长期护理保险的类型与基本医疗保险保持一致。

(三)城乡居民以本市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缴费基数,实施当年费率0.15%,5年左右过渡到0.3%,个人与财政1:1分担。18周岁以下未就业人员随父母参保,不单独筹资;困难人员按规定给予资助。

待遇怎么给?

新政待遇支付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居家、社区、机构三种护理方式,并且向居家、社区护理倾斜。其中居家、社区护理,职工参保人基金支付80%、居民参保人支付60%;机构护理职工基金支付70%、居民支付50%。年度最高报销限额,不高于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保障项目包含生活照护类、医疗护理类服务。

长护险待遇可与普通门诊、门特待遇叠加享受;参保人住院期间暂停享受长护险待遇,出院后在评估有效期内可继续享受;已经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的,不再重复享受长护险待遇。

断保怎么办?

新政设置参保等待期,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不在制度启动期参保、或者断保后重新参保的,设置6个月待遇等待期。同时,中山还将探索建立连续参保激励机制,对象为连续参保的未就业城乡居民,方式是适当提高基金支付比例,引导群众持续参保,保障制度平稳可持续运行。

失能怎么评?

想要享受长护险待遇,参保人需要足额缴费,并且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才能享受待遇。初评通过的,费用由基金承担;首次评估未通过的,评估服务费由基金与参保人按1∶1分担;复评通过的,复评费用由初次评估机构支付,复评未通过的由参保人支付。评估结论有效期一般不超过2年。

服务谁来供?

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相关服务机构,均可申请成为长护险定点机构。定点机构每月结算时预留5%质量保证金,次年根据考核结果清算,以此倒逼服务提质增效。医保、民政、财政、税务、残联等多部门协同联动,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制度落地实施。

据介绍,长护险制度落地后,将补齐中山社会保障链条的短板,把照护保障从医疗延伸到日常生活照料,缓解重度失能家庭照护难、负担重的痛点。

(来源:中山发布 编辑:丁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