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密切关注人工智能对就业结构影响,激发其在创造新就业岗位、带动创新创业方面的活力
来源:中国网
11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首场“奋进‘十五五’”系列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司副司长王若蒙在回答澎湃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密切关注人工智能对就业结构的影响,充分激发人工智能在创造新就业岗位、带动创新创业方面的活力,推动模型训练师、数据标注员等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同时,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替代风险,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社保体系同就业结构、工作方式变革的衔接,做好兜底性、普惠性社会保障。
王若蒙表示,目前,全社会对人工智能机遇与风险并存已有广泛共识。“十五五”时期,我国将始终统筹发展与安全并重,把安全贯穿到人工智能研发、应用、治理的各环节,重点抓好四方面工作。
一是健全治理规则体系,明确合规边界。一方面,系统总结我国人工智能治理经验做法,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基础性综合性立法,构建人工智能法律法规体系的四梁八柱。另一方面,加快完善保障数据、算力、算法等共性要素,以及规范重点应用场景的立法,建立覆盖人工智能全生命周期的安全标准和伦理准则。同时,考虑到人工智能的快速迭代特性,将对制度实施情况开展周期性评估,及时动态调整不适用的制度内容。
二是优化监管环境,增强监管适应性。人工智能的治理也要适应人工智能领域新、迭代快、覆盖面广的特点。一方面,统筹把握政策时度效,合理设置监管政策的过渡期,明确透明可预期的监管要求和执行标准。另一方面,寓监管于服务,面向不同行业领域开展应用合规指导,完善评估、咨询、认证等安全合规服务体系,帮助各有关方面更好履行合规义务,减轻其合规成本。同时,将创新监管方式,支持建设面向不同领域的人工智能“监管沙盒”,并同步健全沙盒的申请、测试、使用、退出管理机制,预置风险缓冲方案,拓宽试错容错空间。
三是明确多元主体协同治理责任,凝聚共治合力。对于政府部门,将加强部门统筹,增强治理的协同性,推动监管结果互认等。对于行业组织,要积极发挥纽带作用,推动形成更多行业共识、自律公约等。对于企业主体,将推动开发者经营者强化风险管理意识,及时披露安全风险,主动上报安全事件和漏洞信息。对于广大人民群众,将开放更多人工智能学习资源,常态化组织开展科普活动,提升全民人工智能伦理素养、风险防范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格局。
四是积极应对人工智能对社会的影响,确保以人为本、向上向善。在就业影响方面,密切关注人工智能对就业结构的影响,充分激发人工智能在创造新就业岗位、带动创新创业方面的活力,推动模型训练师、数据标注员等新职业纳入国家职业分类体系。同时,对于人民群众关心的就业替代风险,强化监测预警,加强社保体系同就业结构、工作方式变革的衔接,做好兜底性、普惠性社会保障。在权益保障方面,对算法歧视、深度伪造、隐私泄露等社会关心问题,要通过技术手段增强滥用恶用行为的溯源追踪能力,坚决打击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别是对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进行保护。在心理健康方面,规范人机边界,加强防沉迷、防情感依赖的引导和干预,完善社会心理援助与干预渠道,应对人工智能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来源:中国网 编辑:郑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