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法治通|禁烟标识旁设灭烟设施合规吗?经营者负有控烟义务

广东经视 彭穗欣,实习生赵翊均
2026-11-04 15:32

     公共场合悬挂“禁止吸烟”标识,脚边却立着灭烟柱、嵌着烟灰缸,这种矛盾画面,正是本次案件最受争议的焦点。乘客陈女士多次在宁波站换乘时遭受站台二手烟侵害,向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索赔合计仅2元,1元医疗费和1元精神损害抚慰金,核心诉求是拆除站台灭烟柱、烟灰缸,取消灭烟处标识,加强站台控烟管理。目前,法院已经立案受理。

    那么问题来了,禁烟区域设置灭烟设施是否合规?普通人遭遇公共场所二手烟,该如何维权?

(作者:彭穗欣,实习生赵翊均 编辑:彭穗欣,张程 视频编辑:彭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