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法治通|找不到企业失主难返还 私用电话卡消费换来刑责
广东经视 彭穗欣
2026-11-04 15:34
近日,一名外卖员捡到一张企业电话卡,因为是企业名下托收卡,他找不到失主,也不知道该怎么返还。可他没有上交,反而用这张卡开通各类平台会员、进行网购消费,累计金额高达2万元。最终法院认定他构成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4万元,判决现已生效。不少人会觉得,东西是捡来的,又不是偷的,而且找不到卡主,怎么就成盗窃了?我们请律师来解读其中的法律关键点。
(作者:彭穗欣 编辑:张程 视频编辑:彭穗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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