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珠海公积金,官方最新回复→
来源:珠海发布
符合多项住房公积金
购房贷款优惠政策,
买房时能否同时享受?
想用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房,
要满足什么条件?
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房物业费,
每年可以提取多少?
近日,
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就缴存企业和缴存职工
集中关注的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
与市民进行在线交流。
一起来了解
问:我在香洲区有房,现在想去金湾区买,套数认定是按全市算还是按区算?
答:自2026年9月21日起,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住房套数按购房所在区内单独认定。购房所在区指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珠海高新区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本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也就是说,在香洲区的住房不影响在其他区购房时的套数认定。购房所在区内家庭名下无住房,且全国范围内无未还清公积金贷款、贷款次数未满2次的,按首套执行。
问:我家孩子是珠海在校大学生,听说买房贷款有优惠,能上浮多少?需要什么条件?
答:在珠高校全日制在校就读大学生的直系亲属(父母及配偶),符合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额度可上浮20%,但不得超过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述政策措施属于阶段性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申请人除提供原公积金贷款申请材料外,需补充提供在读学生证明(学校开具的有效学籍证明或学生证)以及子女关系证明(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收养登记证、法院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等材料中的任意一种即可)。
问:如果我买房时同时符合多项优惠贷款政策,额度上浮能叠加吗?
答:优惠政策是不叠加执行的。申请人同时符合我市其他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的(比如在珠高校就读大学生家庭、多子女家庭、绿色建筑及高层次人才等),只能就高选择其中一项,不能叠加计算。
问:我想用住房公积金装修自住住房,请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可以提取多少?
答:缴存职工在本市内拥有自住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且该住房初始登记日期已满8年(含)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装修费用。
每套住房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1500元/平方米乘以不动产权证书所载建筑面积,且不得超过申请时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
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近12个月无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记录,且申请提取关联的住房不存在未结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商业性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问:我爸妈有一套老旧小区住房想要加装电梯,我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帮他们吗?都需要什么资料?在哪里办理?
答:可以。可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验后归还):申请人与产权人身份证、申请人名下一类银行卡(开户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房产证、建设规划部门同意增设或更新电梯的复函、加装或更新电梯合同、业主签名的加装或更新电梯意见书(需标明加装电梯费用分摊情况)、申请人转账凭证以及户口簿或出生证。
问:我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支付自住住房的物业费吗?每年可以提取多少?需要提供什么材料?在哪里办理?
答:可以。缴存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本市内拥有自住住房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该住房2026年1月1日(含)后的物业费,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每名缴存职工只能选择一套自住住房申请提取,每个自然年最多申请提取一次,且不得超过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90%;同一套住房每个自然年内累计提取金额最高不得超过4800元。
可前往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服务大厅办理,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验后归还):居民身份证、一类银行借记卡(开户行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珠海农商银行)、不动产权证书。
如不动产权证书上只有夫妻其中一方名字的,另一方可提供结婚证原件申请提取;父母、子女间提取的,可提供户口簿或出生证明或单位盖章的人事档案。
问:请问我9月20日提交的贷款申请,按新政策还是老政策?
答:2026年9月21日(不含)前已受理且贷款尚未发放的,职工可自主选择按原政策或新政策执行。如果选择按新政策执行,需撤销或调整原申请,并补充提交新政策要求的材料,审核时效重新计算;2026年9月21日(含)后受理的贷款申请,执行新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政策措施属于阶段性政策,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问:公积金可以和社保一样自己交吗?
答:可以,自由职业者、个体工商户雇主及其雇佣人员可参照《珠海市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办法》,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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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珠海政府网、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陈淑娴
责任编辑/田海
三审/赵思华
(来源:珠海发布 编辑:陈虹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