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公司实控人等7人操纵股市,被罚四千万元!
来源:东方财富网
11月4日晚间,倍轻松(688793)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马学军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操纵“倍轻松”股票,证监会决定对马学军及另外六名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1011.83万元,并处罚款3035.48万元,合计罚没4047.31万元;其中马学军个人承担1184.19万元,并被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5年证券市场禁止交易措施。
同日,倍轻松另发公告,马学军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等全部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推举董事刘志华代行董事长、总经理及相关委员会委员职责。
多次受罚
据公告披露的决定书内容,本案操纵时间为2023年9月21日至2024年10月24日,涉案主体除马学军外,还包括俞宏寿、胡锋、陈天明、宋利丰、黄荣香、胡雯,共7人。
证监会认定,上述行为违反《证券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即“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与“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所述违法行为。相关证据包括当事人笔录、协议合同、证券账户与银行账户资料以及交易所数据。应马学军、俞宏寿、胡锋、陈天明的要求,证监会举行了听证会;宋利丰、黄荣香、胡雯未提交书面申辩,也未要求听证。
从处罚分摊来看,3035.48万元罚款约为违法所得的三倍,处于《证券法》规定的一倍至十倍区间。马学军承担的1184.19万元全部为罚款,其承担的没收违法所得金额为0元,这意味着涉案账户的违规收益并未记在他名下;俞宏寿、胡锋各承担632.60万元,陈天明承担690.61万元,宋利丰、黄荣香分别承担402.30万元、475.01万元,胡雯承担30万元。
因违法行为情节严重,马学军被5年禁入证券市场,在此期间不得在任何证券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得从事证券、证券服务业务,同时5年内不得以本人名义或以化名、借他人名义交易任何上市或挂牌证券;陈天明另被采取3年禁入及3年禁止交易措施。决定书要求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缴清罚没款,并告知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复议、诉讼期间决定不停止执行。
这已不是马学军第一次受到处罚。2026年7月,倍轻松及马学军因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重大质押担保事项,被合计罚款1010万元,其中公司250万元、马学军630万元。
相关决定书显示,2024年7月至2025年1月,马学军三次指使公司以定期存单质押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计9057.75万元;同期通过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2024年末占用余额2533.29万元,而2024年年报披露的占用余额为0。
业绩承压
2000年,倍轻松品牌正式创立,并推出首款眼部按摩器产品,目前主要从事智能便携按摩器的设计、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覆盖眼部、颈部、头部、腰背等部位。2021年7月,倍轻松以“智能按摩设备第一股”身份登陆科创板,上市首日开盘报160元/股,较发行价27.4元/股上涨484%,市值一度突破百亿元。
然而,上市即成为公司股价高点,此后倍轻松股价步入长期下行通道,市值持续萎缩。股价下滑的背后,是倍轻松持续承压的业绩表现。
财务数据显示,2021—2025年,公司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11.9亿元、8.96亿元、12.75亿元、10.85亿元、7.79亿元,净利润分别为9186万元、-1.24亿元、-5086.54万元、1025.32万元、-9726.22万元。
可以看出,2021年上市当年,公司创下业绩高峰,此后便进入下行期。自2022年起,公司归母净利润持续亏损,尽管2024年短暂扭亏,2025年却又陷入营收与利润双双下滑的局面。
对于2025年业绩亏损,倍轻松解释称,2025年,公司进行经营战略调整,处于过渡阶段,导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毛利减少;同时销售费用投入产出效率未达预期,固定成本及刚性支出未能与营收同步压缩,多重因素共同导致净利润大幅下降。
这一现象在2026年并未出现好转。
2026年前三季度,倍轻松实现营业收入4.8987亿元,同比减少11.1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551.95万元,上年同期为-6562.80万元,同比增亏1989.15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7767.4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99.59万元;基本每股收益-1.00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4.90%,同比减少25.91个百分点。
(文章来源:IPO日报)
(来源:东方财富网 编辑:巫燕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