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将对相关航空器和升空物升放实施临时管制
南方+
2026-11-06 11:09
来源:南方+
近日,惠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临时管制航空器和升空物升放活动的通告》(下称《通告》)。《通告》提出,惠州市政府定于11月11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在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对相关航空器和升空物升放实施临时管制。具体内容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所称的航空器、升空物,主要包含:无人驾驶航空器(含微、轻、小、中、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模型航空器,自备动力系统的飞行玩具),从事通用航空活动的航空器(含固定翼飞机、直升机、自转旋翼机、滑翔机、动力伞、滑翔伞、三角翼、载人热气球、载人飞艇等),航天模型(含固体火药发动机火箭、水压动力火箭等)、气球(含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等)、风筝、孔明灯等升空物。
二、管控时段和区域
2026年11月11日0时至11月21日24时,惠州市惠阳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管控措施
(一)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个人飞行升放本通告所称航空器和升空物。涉及安全保障、应急救援、气象探测、警务执勤、电视转播、无线电监测、物流运输等飞行任务的,依法报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飞行。
(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本通告自2026年11月11日0时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1月21日24时。
南方+记者 马发洲
(来源:南方+ 编辑:杨柳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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