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广东拟出台新规
羊城派
2026-11-06 19:06
来源:羊城派
近日,广东人大网发布《广东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增设独立的网络保护专章,直面性侵害、校园食品安全、未成年人隐私等引发热议的话题,回应社会关切。
面对家长十分关心的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相关情况,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明确,学校、幼儿园应当承担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学校、幼儿园应当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校园食品安全信息,组织家长代表参与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的管理和监督,听取师生、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建议,畅通食品安全投诉渠道。实行集中用餐的学校、幼儿园应当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度,有条件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家长陪餐制度。
其中特别提出,学校、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高脂食品。
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6年11月25日前,通过“粤当家”小程序“我要参与”栏目参加本次法规意见征集活动,或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件向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社会法规处反馈有关意见建议。
文、视频|记者 张小悦
(来源:羊城派 编辑:丁海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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