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进一步优化调整房地产相关政策

21世纪经济报道 21快讯
2026-04-29 18:32
南方财经4月29日电,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29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881153)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4月30日起施行。《通知》明确进一步优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一是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即: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3套商品住房,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2套商品住房。二是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无法提供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其他区域购买商品住房政策不变。成年单身人士继续按照居民家庭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 (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