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11月30日,是财政部要求地方发完新增专项债的时限。
财政部预算司副司长李大伟10月22日在财政部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加强对地方的指导,要求地方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继续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以及“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2021年新增专项债券额度尽量在11月底前发行完毕。
近期地方抢在11月30日之前发债。比如,江苏省下发了加急文件,要求做好江苏省专项债(十二至十四期)的发行。该批债券预计11月30日招标,拟发行规模约350亿。
再如,一般而言,地方债发行5个工作日前应进行信息披露。也就是11月30日发债,那么至少11月23日应该披露发债信息。但为了赶进度,一些省份发债信息在11月23日之后披露。换言之,从信息披露到债券发行不足5个工作日。
据记者统计,11月30日共有六个省份发行专项债,招标时间从上午持续到下午,全天发债规模接近2000亿。
从历史上看,11月30日单日发债规模处于历史较高水平,仅次于2021年10月22日(当日主要是发债大省广东发行地方债)。
如果11月29日、11月30日地方债成功发行,截至11月30日,今年新增专项债发行规模为3.47万亿,扣除去年结转的中小银行专项债额度,实际发行规模为3.32万亿,完成已下达的额度的96%。
换言之,地方专项债基本可在11月底完成发行,但还剩余三千亿左右的额度。
国务院11月24日召开常务会议,部署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优化资金使用,严格资金监管。
会议指出,近几年,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地方债务管理取得积极成效,隐性债务减少,政府总体杠杆率稳中有降。今年以来,各地按照全国人大批准的新增额度,合理发行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有力支持了重点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会议要求,面对新的经济下行压力,要加强跨周期调节,在继续做好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的同时,统筹做好今明两年专项债管理政策衔接,更好发挥专项债资金带动社会资金的作用,扩大有效投资,以利扩大内需、促进消费。
一是加快今年剩余额度发行,做好资金拨付和支出管理,力争在明年初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换言之,剩余额度将在11月之后继续发行。
国常会还提出,统筹考虑各地实际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求,合理提出明年专项债额度和分配方案,加强重点领域建设,不“撒胡椒面”,研究依法依规按程序提前下达部分额度。
据推算,2022年地方债额度可能如下:
1.新增专项债规模预计平稳,略有上升,预计3.65万亿-3.75万亿;
2.新增一般债规模略有下降,预计0.72万亿-0.78万亿。考虑到新增专项债规模稳中略升,明年新增地方债规模预计4.4万亿左右,和今年大体持平。
3.再融资债券规模预计2.2万亿。(参见:2022年前瞻:专项债额度定多少,全年地方债发多少?)
(作者:杨志锦 编辑:李伊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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