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合规周报(第68期):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高峰论坛在京举行;欧盟《数字市场法》生效

合规科技李润泽子 2022-11-05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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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 李润泽子 实习生 金鹰 广州报道

本周(10.31-11.5),正值《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相关动态重磅频出。11月1日,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承办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实践与展望”高峰论坛在京成功举行,论坛上“守门人”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测评报告等成果发布。本周,广东高院则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此外国家网信办则通报了135款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App。

在数字经济及数据安全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为国内虚拟现实行业发展提供助力。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通道。

产业监管方面,七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目光转向海外,当地时间11月1日,备受瞩目的欧盟《数字市场法》正式生效。在大洋彼岸的美国反垄断监管行动持续推进,相关部门对Adobe收购Figma交易展开反垄断调查。

一、个人信息保护

1、“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实践与展望”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由中央网信办网络法治局指导,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主办,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承办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实践与展望”高峰论坛在京举行。高峰论坛邀请监管部门、专家学者与行业代表,共同探讨个人信息保护的发展。本次论坛邀请到了多位专家学者和互联网行业代表,围绕法律落地难点、企业合规实践等问题展开讨论,探索个人信息利用与保护的平衡之道。据悉,此次论坛也是南财个人信息保护月的系列活动之一。

南财点评:《个人信息保护法》为个人信息处理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既回应民众的呼声,也为中国数字经济规范发展构建了基本法。但个人信息保护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立法只是第一步,个人信息保护仍存在诸多不足,也有许多值得继续探讨的问题,诸如数据存量、行权便捷、独立监督机构建设等。未来,相关配套制度仍需持续完善,同时企业自身也要敢于“刀刃向内”,完善合规体系,寻求新的出路与解法。

2、“守门人”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测评报告发布

11月1日,“守门人”个人信息保护社会责任评测报告在北京发布。据了解,“守门人”社会责任指标体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与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共同组成课题组研发。在指标体系基础上,报告对18家大型平台企业的代表性APP做出测评。报告显示,在制度体系与组织架构方面,所测平台均已就《个人信息保护法》建立起一套基本完整的个人信息合规框架,但仍有很多细节需加以完善。例如,对敏感个人信息采集的用户提示存在不足,个人信息保护责任人职权设置有待明确,外部监督机构缺乏实践等,相关细则标准有待进一步明确与落实。

3、广东高院发布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

《个人信息保护法》施行一周年之际,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10月31日发布一批个人信息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2个刑事、4个民事案件,涵盖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防止个人信息“过度收集”、保障行使个人信息查阅复制权、规范网络平台依法使用个人信息等内容,反映了广东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依法保护个人信息权益、规范个人信息处理,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的司法实践。

4、国家网信办查处135款侵犯个人信息合法权益App

11月3日消息,国家网信办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超凡清理管家”等135款违法违规App。其中,“超凡清理管家”等55款App存在强制索要非必要权限、未经单独同意向第三方共享精确位置信息、无隐私政策、超范围收集上传通讯录等问题,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性质恶劣,依法予以下架处置;“东方头条”等80款App存在频繁索要非必要权限、首次启动未提示隐私政策、未告知相关个人信息处理规则、默认勾选隐私政策、无法或难以注销账号等问题,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南财点评:当前,我国APP在架数量和用户规模持续扩大,已经成为个人信息保护的关键领域。移动互联网发展焕发新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等问题。目前,APP合规治理工作已经进入深水区,也到了攻坚阶段,互联网个人信息保护的执法力度越来越大,执法频率越来越高有目共睹,且这一趋势还将延续。未来,企业应认真学习《个人信息保护法》中的具体规定,明确了解违规收集个人信息和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定义,相关规定以及具体要求。

二、数字经济及数据安全

1、五部门联合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

11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体育总局印发《虚拟现实与行业应用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6年)》,其中提出,到2026年,三维化、虚实融合沉浸影音关键技术重点突破,新一代适人化虚拟现实终端产品不断丰富,产业生态进一步完善,虚拟现实在经济社会重要行业领域实现规模化应用,形成若干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和产业集群,打造技术、产品、服务和应用共同繁荣的产业发展格局。

南财点评:虚拟现实(含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是新一代信息技术的重要前沿方向,是数字经济的重大前瞻领域,将深刻改变人类生产生活方式。经过多年发展,虚拟现实产业初步构建了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生态体系,正迈入以产品升级和融合应用为主线的战略窗口期。面向“十四五”时期发展新要求,五部门联合出台《行动计划》,将有利于统筹产业资源,明确发展目标,深入推动虚拟现实在生产生活各领域的融合应用,助推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撑传统行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2、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开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通道

据广东网信办官方微信11月1日消息,为规范、有序开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工作,根据《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指南(第一版)》,广东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正式开通数据出境安全评估申报通道,接收本省数据处理者提交的申报材料。

南财点评:近年来,随着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数据跨境活动日益频繁,数据处理者的数据出境需求快速增长。同时,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法律制度、保护水平等的差异,数据出境安全风险也相应凸显。数据跨境活动既影响个人信息权益,又关系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数据处理者应特别注意数据出境合规,重点关注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数据安全管理认证,做好数据安全保障建设、出境数据分类分级、出境数据风险自评估等工作。

三、产业监管

1、七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

10月31日,按照中央宣传部文娱领域治理有关工作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意见指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明星广告代言行为规则,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强化明星自我约束,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广告代言活动;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发布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广告发布单位加强广告审查和内容管理,坚决遏制违法失德明星广告代言行为。

南财点评:近年来,文娱行业在满足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推动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明星广告代言“翻车”事件频发,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亟待切实整治。《指导意见》站在推进文娱领域综合治理的高度,充分整合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综合运用市场竞争、行业管理、监管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等多种措施,构建起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治理体系,为维护好明星代言领域清朗空间提供新的制度支撑。

2、工信部、公安部拟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

据工信部网站11月2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提升智能网联汽车产品性能和安全运行水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公安部组织起草了《关于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和上路通行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日。

意见显示,试点目标为在全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工作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遴选符合条件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和具备量产条件的搭载自动驾驶功能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开展准入试点;对通过准入试点的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在试点城市的限定公共道路区域内开展上路通行试点。

四、海外监管

1、欧盟《数字市场法》生效

11月1日,欧盟的《数字市场法》(DMA)正式生效。据了解,DMA生效后进入为期6个月的关键执行期,到明年5月2日,所有自认为应被归为“看门人”公司的大型互联网企业要主动向欧盟委员会申报。欧盟委员会在45个工作日内会确认这些公司是否符合“看门人”公司的标准。一经确认,这些公司有6个月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公司须确保其遵守《数字市场法》的各项规定。按照以上程序,欧盟《数字市场法》将最晚在2024年3月6日全面落地实施。

南财点评:《数字市场法》对被归为“看门人”的互联网巨头企业提出一系列规范性要求,包括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打压或并购竞争对手、不得未经用户允许强行推送广告或安装软件,不得将采集的用户数据移作他用等等。违者将被处以相当于该企业年营业额10%的高额罚款。事实上,欧盟力推该法案,意在维护其数字主权,将直接遏制以美国互联网巨头为代表的外国经济影响在欧盟的渗透和扩张,保护本地区产业,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

2、美国司法部对Adobe收购Figma交易展开反垄断调查

11月3日,据报道,美国司法部正准备对知名图形、图像等软件生产商Adobe收购在线设计协作工具平台Figma的交易展开调查。据了解,Adobe于9月15日宣布以约200亿美元的价格收购Figma,该交易预计于2023年完成,这是Adobe有史以来最大的一笔收购。

知情人士表示,司法部已经与Figma客户和竞争对手沟通,并接触了Figma的投资者,目的是确定交易是否会损害竞争。对此,Adobe回应称,公司已经与司法部进行讨论,以确保对方完全理解收购交易的意义。

 

 

 

(作者:李润泽子 编辑:王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