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当前城市信用建设已转向自愿自觉、主动创新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李振 广州报道
1月4日,第四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开幕。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在论坛上发表题为《从信用建设示范区评审看城市信用建设新趋向》主旨演讲。
吴小雁表示,近年来,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推动主体,各城市勇于实践,涌现出一批“急行军”和“排头兵”,形成了一系列宝贵的创新经验。2015年,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区创建工作,先后批复了三批62个示范城区,目前第四批评审工作也在进行中。从四批创建评审工作看,示范区创建呈现批复数量趋“增”、地域分布趋“广”、评审内容趋“实”三大特点。
批复数量趋“增”。从申报情况看,从第一批的十几个城市申报,到第四批的110个,实现了全国范围内的创建申报全覆盖。地域分布趋“广”。前三批62个示范城区全面覆盖了省会城市、一般地级市、县级市,有效带动各层级城区信用建设工作稳步推进,并呈现出东部创建热度不减,中西部参评城市越来越多,东中西部共同发力的趋势。评审内容趋“实”。一是侧重考评实践应用,二是侧重考评“基础桩”作用,三是侧重考评法治化程度。
同时,信用示范区创建七大趋向助推高质量发展作用凸显。一是以诚信作为判断品行优劣重要依据被广泛应用更加明显。通过示范创建,诚信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在招聘、选拔甚至相亲交友、商务合作等诸多领域,人们越来越重视以诚信来衡量判断个人品行。比如,很多地区的公务员招录明确失信人员“一票否决”;在证券、会计、审计等诸多行业,从业期间的晋级、提拔、离职以及考核、审计等环节均对其信用信息进行考察评估。
二是信用融资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渠道更加明显。通过示范创建,城市持续完善信用信息共建共享,搭建“信用桥”,畅通“信息渠”,为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增添动能,促进企业和城市共生发展。比如,北京市“创信融”平台信用贷款率100%,16家试点银行针对小微企业推出“无抵押、无担保、纯信用、线上化”贷款产品,有效满足大量“信用白户”融资需求。
三是信用建设支撑城市战略发展作用更加明显。各城市结合战略定位,以信用体系建设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比如,郑州市将信用管理体系深度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布局。
四是信用手段赋能基层社会治理作用更加明显。各城市创新推行“信用+基层治理”,以信用管理赋能社会治理。
五是信用监管提升行政监管效能作用更加明显。各地探索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类监管、事后依法奖惩全链条新型信用监管模式。
六是信用应用便民惠企作用更加明显。各地推出“信易+”服务多元场景,强化信用服务的便民惠企质效,使市民在细节中感受到信用力量。
七是信用法治化基层探索助推我国信用立法进程作用更加明显。目前,已出台或正研究出台信用地方性法规的省区占80%以上,为国家信用立法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实践基础。信用立法渐行渐近。
吴小雁认为,当前城市信用建设已从被动接受、外在约束,转向自愿自觉、主动创新,信用建设新观念、新理念深入人心,形成制度、实践、法治、文化、技术等系统化发展局面。信用示范区创建需要坚持目标导向,持之以恒朝着既定目标前行,具体说,就是在做好常规工作基础上,重点“突出三化”。
首先是突出社会化,让信用成为维护城市良好秩序的“必需品”。城市信用建设不仅需要政府引领,更需要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企业、公众、新闻媒体等众多主体共同参与,要把“信用无价”的理念植入城市发展的方方面面,培育优秀信用文化,讲好城市信用故事,涵养良性社会生态,使信用成为凝聚人心、激励士气、干事创业的重要精神力量。
其实是突出法治化,让信用成为优化城市营商环境的“硬支撑”。随着社会信用立法的推进,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步入有法可依的新阶段,城市信用建设的制度设计,要把良法善治的要求贯穿到宏观政策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提升信用建设法治化、规范化程度,更好支持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信用生态夯实优化城市营商环境的坚实基础。
最后是突出数字化,让信用成为保障城市健康发展的“新基建”。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城市信用建设更需技术驱动。要着眼城市高质量发展、高效能治理、高水平竞争,着眼市民高品质生活、增强群众获得感,完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丰富信用数字化应用场景、提升信用监管智能化水平。要强化信用体系在数字经济中的应用,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高质量实现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数字化。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吴小雁表示,开展信用示范创建能有效推动信用建设落地生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可为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信用体系提供参考样板。
(作者:李振 编辑:吴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