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行权与责:或取消“连坐”机制 两券商“一查就撤”遭重罚

券业观察王媛媛 2023-02-05 20:52
事涉豫金刚石45亿定增案 东北证券执业未勤勉尽责被立案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媛媛 上海报道 

随着全面注册制的落地,中介机构责任将进一步被压实。

证监会表示,要坚持“申报即担责”原则,压实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加强能力建设。

其强调,实行注册制并不意味着放松质量要求,不是谁想发就发。特别是要用好现场检查、现场督导等手段,坚持“申报即担责”的原则,发现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嫌疑的,及时采取立案稽查、中止审核注册、暂缓发行上市、撤销发行注册等措施。

对投行的监管一直都比较严格,随着注册制的实行,未来责任会更大。在注册制试行过程中,监管层‘一查就撤’情况比较常见,也逐渐成了监管关注的问题。”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监管层对投行的部分责任也进行了松绑,拟取消“连坐”机制,删除了过往有关中介机构因为一个IPO项目遭遇立案调查阶段,导致IPO、再融资等项目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的相关要求。

在全面注册制下,投行的权责正处于一个新的平衡阶段。

“申报即担责”监管严管“一查就撤”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2022年有多家券商接受了监管的专项检查,其中1家券商的IPO项目被暂停。

另外,在全面注册制改革公告前,有2家券商因此前项目出现问题,监管对其暂停受理新申报项目材料三个月。

据消息人士透露,这两家券商一家是华南券商,一家则来自东北。专项检查方面,由于结果不公开,具体哪几家暂时不清楚

自2019年的上市“小年”之后,2020-2022年,资本市场开启了3年“上市大年”。根据Wind数据,2019-2022年,A股上市企业总计分别为1001家、2132家、2252家、2278家。

而从2021年开始,券商上市项目撤否率增加的问题开始被监管关注。

尽管由券商辅导的企业IPO会经常出现“主动撤回”的情况,但实际操作中,大多数是因为监管启动现场检查,导致“一查就撤”。

以前是抽中了现场检查的话,会有3-5天的准备时间,只要在此期间撤材料,就不进行现场检查了。所以很多时候,只要抽中了现场检查,券商都撤材料。”有华南券商投行人士称。

从Wind数据来看,2020-2022年整体上市企业数量都在年均2000多家的水平,但撤单企业数量则骤增。

2020年,全年撤回材料的上市企业只有100家,而2021年、2022年撤回材料的企业骤增到258家、244家,均较2020年增加了1.5倍。“一查就撤”的情况开始变得突出。

没有办法。因为现场检查太严苛了,大多数项目都扛不住。中介机构核查手段比较有限。举个例子,你要核查银行流水,企业实控人不给我们,我们没有办法强行调阅,很容易遗漏银行账户。但监管部门现场检查,可以不需要个人同意,直接调取企业的银行流水,权限差距非常大。再比如,地方政府部门不出企业‘无违法违规证明’,又没有资料库能详细查阅过去企业受罚情况,那我们想完成这些内容,就要想各种其他办法去完成核查要求,就不得不增加更多的人手去做这个事。”该华南投行人士称。

由于这些实际情况的存在,最开始券商撤单并不会受到处罚。但IPO撤单情况变得逐渐“糟糕”了起来。不仅投行们整体的撤单数量增加,同时,头部大券商投行的项目也频频出现撤单。

2020年,撤回材料最多的5家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6家)、民生证券(6家)、国泰君安(6家)、安信证券(6家)、招商证券(5家);

到了2021年,撤回材料最多的5家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20家)、中信建投(15家)、华泰证券(15家)、海通证券(13家)、民生证券(13家);

2022年,撤回材料最多的5家券商分别是海通证券(16家)、中信证券(15家)、国泰君安(14家)、民生证券(13家)、中信建投(13家)。

“本来投行马太效应加剧也是预期的事,但既然项目都要汇集,大平台无论是人手、封控手段等都更充分,监管肯定希望头部券商投行能够做优,而不是在撤单量上‘一马当先’。”前述华南投行人士称。

随着撤单情况的激增,2022年12月2日,中证协发布了《证券公司投行业务质量评价办法(试行)》,对投行的执业质量设置了多个加减分项目,其中,IPO项目材料撤回成重点减分项目。

根据新规《评价办法》,保荐项目未通过上市委或发审委审核,不予核准或注册,扣100分。因初审环节发现影响发行条件的问题撤回,扣100分。因被确定为现场督导或现场检查对象后撤回,扣60分。除因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环境变化等合理原因撤回不扣分外,其他原因撤回,扣20分。

据了解,中证协可以根据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对证券公司在保荐代表人管理、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频率等方面实行区别对待,并将投行业务质量评价结果纳入证券行业执业声誉激励约束机制。

推行注册制,强调信披,一个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中介机构按要求履行流程、提交材料、做好信披,其他职能交给市场。但是因为市场现在个人投资者还比较多,不够成熟,所以不论是监管、还是中介机构,都还在承担比较大一部分保护投资者的责任。但近两年随着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多,资本市场也在逐渐变化成长,当投资者更加成熟的时候,会倒推投行业态重新进行调整。”前述华南投行人士称。

2019-2022投行项目撤否率情况         

数据来源:Wind,21世纪经济报道制图

取消“连坐”、加剧马太效应

在压实中介责任的同时,监管对投行的部分责任也进行了松绑,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拟取消“连坐”机制。

2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了一系列注册制改革的相关意见稿。其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中删除了过往有关中介机构因为一个IPO项目遭遇立案调查阶段,导致IPO、再融资等项目不予受理或中止审查的相关要求。

有机构观点认为,推行全面注册制后,新股发行将呈现常态化特征。监管此举或出于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的目的,相对匀速连贯的发行能够一定程度上平抑市场波动。

这也意味着对投行某种程度的“松绑”。全面注册之下投行权责也将重新平衡。

但总的来看,全面注册制下,并不意味监管的放松,反而是进一步加强,尤其是对企业信息披露环节的监管趋于加强。

从执业角度来说,随着全面注册制落地,未来中介机构的责任会越来越重。券商等中介机构为了完成监管的核查要求,就需要补充更多的人手,规模较小的中介机构未来承担IPO业务的能力会不断削弱,券商的头部效应也会越来越明显,IPO项目逐渐汇聚到少数头部券商投行。”有头部券商投行人士称。

申万宏源数据显示,2022年IPO规模排名前十的券商分别是:中信证券、中信建投、中金公司、海通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安信证券、国信证券、民生证券、申万宏源。

“IPO业务最后会形成集中度很高的竞争格局,这是业内共识。全面注册制的实施将催化这个进程。”前述投行人士称。

(作者:王媛媛 编辑:巫燕玲)

王媛媛

财经版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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