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一周年:受理案件864件、小微破产企业居多

合规科技诸未静 2023-03-01 18:07

强化市场救治功能,为困境企业纾困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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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诸未静 上海报道

如何强化市场救治功能,为困境企业纾困解难?

2月28日上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下称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一周年之际,浦东法院通报2022年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发布《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破产适用浦东新区法规的实施规则(一)》(下称《规则一》)和5起典型案例。这是奋力推进上海法院工作现代化系列发布会的首场。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会上了解到,创新破产管理人选任方式,提升了破产办理市场化水平。2022年全年,浦东法院受理的共8起案件的申请人提名了管理人,其中已有5起案件经审查依法指定了被提名机构担任管理人。

一年受理案件864件,中小微破产企业居多

浦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朱丹介绍了2022年破产审判工作情况,2022年,浦东法院共受理破产、强制清算及其衍生诉讼案件864件。其中,破产类案件占41.1%,强制清算类案件占54.6%,涉及债务人或被申请人注册资本76.6亿元,确认债权总额38.9亿元。

报告分析,破产案件中,近8成由债权人申请,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最多,全年已审结案件清理债务共38.3亿元;强制清算案件中,申请主体以股东为主,注册资本在100万元至500万元的企业最多。

破产企业以民营小微企业为主,抗风险能力较弱;强制清算企业以国有“僵尸企业”为主,传统行业数量多。同时,衍生诉讼案件中,涉股东出资类纠纷多发,撤诉调解率较高。

2022年1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下称《若干规定》)正式施行,1月7日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即挂牌成立。

朱丹院长表示,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法治引领、机制创新、协同高效、发挥职能、强基固本,努力为浦东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引领区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值得一提的是,2023年2月1日,浦东新区发布首批引领区改革创新案例,浦东法院《创新企业破产府院协调和破产审判机制》入选。此前,浦东法院已与区政府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建立由16个部门共同参加的府院协调机制,全方位护航营商环境建设。

会上,浦东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俞巍同时发布《规则一》。该规则围绕《若干规定》中重整保护创新制度,进一步细化相关条款的办案规范、操作流程,提出了11条实施细则,为依法正确实施《若干规定》、充分发挥重整保护期及恶意不申报债权失权制度的价值与功能、全面保护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规范。

涉养老企业陷入债务危机,法院积极推进破产重整

浦东法院破产审判庭庭长冯静介绍了5起典型案例,包含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

在典型案例中,其中一起破产重整案,也是全国首例有法规支撑以提名方式指定破产管理人并适用重整保护创新制度的案件。

据介绍,某实业公司成立于上世纪末,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主营业务为养老护理项目开发与建设,已完成某养老产业园区前期基础建设,并获得部分行政审批,但因资金链断裂、高额关联担保等问题陷入债务危机。2022年2月7日,债权人某电子科技公司以某实业公司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丧失清偿能力,但拥有优质资产、具备重整可能为由,向浦东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2021年11月,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制定了《上海市浦东新区完善市场化法治化企业破产制度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书面提名一名管理人人选。”

实业公司的债权人认为,某律师事务所系高院编制的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在破产重组领域具有丰富经验和良好声誉,于是依据《若干规定》第十七条,提名该律所为本案管理人人选。

浦东法院依法审查债权人主体资格、某实业公司资债结构和重整可能性等要素后,于2022年2月8日裁定受理对某实业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案件受理后,浦东法院召开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管理人提名规则与审查流程,明确管理人提名方式和提名材料清单,拟定《提名管理人告知书》《提名管理人承诺书》等文本样式,要求被提名人选对其任职资质、履职能力、“利冲”筛查等事项作出承诺。

同时,召集本案申请人、主要债权人就提名管理人事宜进行听证,并就被提名人选的任职条件进行审查。浦东法院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认相关各方具有共识的基础上,于2022年2月17日指定被提名人选担任本案管理人。

据了解,指定管理人后,浦东法院积极推进重整程序,依照《若干规定》第六条创设的重整保护期制度和已知债权人恶意不申报债权失权制度,拟订《债权申报通知和失权后果告知书》,向20余户已知债权人一并发送,重点提示逾期申报的后果及重整保护期限,告知债权人依法及时行权。同时,指导管理人对已知债权人的身份事项、通知方式、送达结果等登记备查,审慎甄别失权情形。目前,本案债权申报与核查工作已基本结束,重整计划草案正在拟订中。

(作者:诸未静 编辑:蔡姝越)

诸未静

记者

常驻上海,聚焦知识产权、未成年人保护、数据安全、游戏合规等新业态话题。微信:zhuweijing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