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加强集中统一领导 统筹解决重大问题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周慧 北京报道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
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调整科技工作体制在此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居于突出位置。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中央科技委员会的组建,体现了完善党对科技工作的统一领导,有利于进一步集中精力突破“卡脖子”技术,加快迈入创新型国家前列。
“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重组科技部被放在首要位置,体现了建设科技强国的重要性。”汪玉凯说。
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既是强化顶层设计的鲜明体现,也将带来科技伦理、国家实验室等具体工作的调整。
重新组建后的科学技术部更为聚焦,职能侧重于管大事。中国科技评估与成果管理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李志民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将科技部部分职责划入其他部委,有利于科学研究更好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更好实现科技成果转化。
统筹解决科技领域重大问题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加强党中央对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推进国家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政策,统筹解决科技领域战略性、方向性、全局性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国家战略科技任务和重大科研项目,统筹布局国家实验室等战略科技力量,统筹协调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等,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
汪玉凯指出,到2035年我国要建成科技强国,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
他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目前世界上公认的创新型国家大约有20个,其共同特征是:国家的科技研发投入占国内GDP的比例一般在2%以上;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在70%以上;国家对外技术依存度指标一般在30%以下;创新产出高。
“组建中央科技委员会,突出对科技工作的重视,有望大幅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的贡献率,要通过科技进步和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综合国力。”汪玉凯说。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中央科技委员会办事机构职责由重组后的科学技术部整体承担。保留国家科技咨询委员会,服务党中央重大科技决策,对中央科技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作为中央科技委员会领导下的学术性、专业性专家委员会,不再作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
“由中央科技委员会研究审议国家科技发展重大战略,研究确定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等,很有必要,符合当前国家战略需求,但这样的战略、项目数量不会很多,中央科技委员会还需要牵头解决科技伦理、学术不端等科研共性问题,要对科研的规范、行为准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李志民说。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不再保留中央国家实验室建设领导小组、国家科技领导小组、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省级党委科技领域议事协调机构结合实际组建。
李志民认为,相比于各类领导小组,中央科技委员会是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有自己的工作程序,协调性、决策力会更强,职能手段更丰富。
重组后的科技部职能更加集中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加强科学技术部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重组后的科技部职能更加集中,工作重心将向科技创新和科学基础研究倾斜,在解决‘卡脖子’技术方面还会进一步发力。”汪玉凯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
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职责分别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
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和政策,指导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等职责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
将科学技术部的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责划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加挂国家外国专家局牌子。
“目前科技部的职能比较松散,非主要职能占据了科技部的很多精力,这次机构改革剥离出去了科技部的一些事务性职能,具体行业的科技政策制定,也回归任务导向型的部委。”汪玉凯说。
李志民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科技和经济与社会发展到今天,各行各业都需要科技支撑,各行各业都需要研究自己行业内遇到的科研问题,独立或专门从事科研的人员与生产实际相脱离,很难发现产业中遇到的科研真问题。行业遇到的科技问题,行业主管部门最清楚。”
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在深化改革,中央财政科技计划执行和专业机构管理体制也在完善之中。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调整科学技术部的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协调管理、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等职责,将科学技术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划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科学技术部高技术研究发展中心划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马亮认为,科技部在规划和组织科技创新方面的自主性和超然性可以得到强化,对科技创新的统筹协调能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
李志民介绍,国家财政科学事业经费投入要由财政部门切分大块,分别由基础科学研究与科研人才培养、国防与军事研发、生命与健康、能源与工业、经济与社会发展等相关主管部门建立管理制度与操作规程,这样的管理方式有利于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与相关行业的实际需求相结合。
这样的科研经费管理机制还有另外一个好处,即评审和批准立项不是由一个机构负责。“科技部不再具体协调管理一些具体领域的项目资金,但保留了评估监督职能,可以避免资金浪费。”李志民说。
李志民还介绍,我国从1986年开始试行科研基金制,但科学事业费主要还是预算拨款到科学事业机构,30多年来,科研基金占整个科学事业经费的比例并没有实际提升。
而此次改革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划入了部分职能,这被认为有利于加强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的支持和引导。
李志民也认为,我国的基础研究投入占比目前偏少,应该适当增加自然科学基金占国家科学事业费的比重。
(作者:王峰,周慧 编辑:张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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