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年起施行,国家网信办、最高检最新回应

21综合
2023-10-27 12:18

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网信办、最高检、教育部、司法部、共青团中央有关负责人介绍《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

发布会要点如下: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网信办副主任王崧介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互联网逐渐成为未成年人主要的学习生活空间。未成年人在通过网络便利和丰富学习与生活的同时,也面临着违法和不良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泄露、网络沉迷、网络欺凌等诸多风险,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成为网络空间治理的一项重点任务。

王崧表示,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国家网信办在前期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起草了《条例(送审稿)》。司法部会同网信办反复研究修改,先后多次征求中央有关单位、地方人民政府意见,形成《条例(草案)》。今年9月20日,《条例》经国务院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6日,第766号国务院令公布《条例》。《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王崧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专门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立法。《条例》回应了社会各界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关切,体现了党和国家对未成年人成长成才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标志着我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法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据介绍《条例》共七章,主要明确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原则要求和监督管理体制、未成年人网络素养促进、网络信息内容规范、个人信息网络保护、网络沉迷防治等制度。

《条例》 对大型网络平台有特殊义务要求

《条例》在明确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普遍性保护义务的基础上,针对未成年人用户数量巨大,或者对未成年人群体具有显著影响的平台,提出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的特殊义务要求,以督促大型平台企业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守护未成年人健康发展。

这些要求包括:开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影响评估、提供未成年人模式或者设置未成年人专区、建立健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制定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门平台规则、停止为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平台内产品或者服务提供者提供服务、每年发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社会责任报告等等,进一步压紧压实大型网络平台主体责任,促进平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最高检:对利用网络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零容忍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厅厅长缐杰介绍,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们一直高度重视对未成年人的网络保护。我们通过积极参与司法保护的全过程,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法推进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治理。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方面保持“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注重多措并举,深化综合保护。完善制度机制,实现惩防并举。强化部门协同配合,促进诉源治理。

21综合自央视新闻、中新网、国新办发布会

(编辑:曾静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