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落地!北京实施“321”梯度限购政策 一线城市已全部松绑“限购令”
信贷门槛也降至新低。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张敏 北京报道
在沪广深先后出台稳楼市政策并降低限购门槛后,北京的政策终于落地。
9月30日晚间,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北京监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实施降低存量房贷利率、下调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力度、调减非京籍家庭购房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调整通州区住房限购政策、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政策措施。
其中最受关注的措施,在于对限购政策的调整。按照规定,对非京籍家庭购买五环内住房的,社保或个税缴纳年限5年调减至3年;购买五环外住房的,社保或纳税门槛进一步调减为2年。符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明确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至此,四个一线城市已全部出台稳楼市政策,并均降低了限购门槛。
此外,北京还将首套房商业性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20%下调至15%,二套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由不低于35%(购买五环内住房)、不低于30%(购买五环外住房)统一下调至不低于20%。
限购门槛梯度调整
北京是楼市限购门槛最高的城市。此次调整前,大部分区域仍需满足5年的在京连续纳税或缴纳社保的要求。在通州区购房,还需满足额外的限制条件。
今年4月30日,北京有条件地放宽了五环外的限购,但总体的限购门槛仍然较高。
此次北京以“321”的梯度设置限购门槛,被认为是创新之举。其中,非京籍居民购买五环外住房的,社保或纳税门槛为3年;购买五环内住房的,门槛为2年;符合人才政策的,门槛为一年。
此前享受特殊待遇的通州区,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京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京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相比其他三个一线城市,北京对限购令的调整力度不算最大。但分析人士认为,北京的人口基数较大,改善性需求旺盛,这一政策的效果仍然值得期待。
信贷政策方面,北京将首套房和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统一下调至15%、20%,这是历史最低水平。
此外,针对京籍二孩以上家庭购房的,公积金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通知》还指出,北京市将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通知》还明确,北京市将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抓紧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设的举措,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发挥“白名单”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分析人士认为,和其他一线城市相比,北京的限购和信贷门槛都不是最低。但基于北京的人口基数和需求潜力,这个“大礼包”对于改善市场预期、促进需求释放大有帮助,尤其是有利于改善性需求的释放。今年第四季度,北京楼市的表现值得期待。
作为一线城市,北京楼市的走势相对稳定,但近期也面临一定的升温压力。
根据北京市统计局的数据,今年1-8月,北京市新建商品房销售面积658.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5.1%。其中,住宅销售面积466.6万平方米,下降8.7%。
房价方面,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今年8月,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5%,二手房价格环比下降1.0%。
此前,北京已释放出楼市政策调整的信号。
9月20日,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发布,强调优化房地产政策,适时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优化商品住宅用地交易规则,改革房地产开发融资方式和商品房预售制度等。
一线城市已全部松绑限购
此前的9月29日晚间,上海、广州、深圳先后对楼市限购政策进行了调整。随着北京新政的出台,四个一线城市已全部在国庆长假前夕出台政策,除广州取消限购政策外,其余三城均降低了楼市限购的门槛。
这一举措带来的市场影响和信号意义均值得关注。
当日早些时候,住房城乡建设部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要回应群众关切,支持城市特别是一线城市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住建部特别提到一线城市,是因为一线城市的购房门槛仍是全国最高,政策的调整,有望释放出新的需求,并助力后续市场升温。
此外,一线城市的政策调整,往往具有风向标意义,对于市场预期的引导作用较为显著。
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一线城市纷纷调整楼市政策,目的就是在“银十”来临之际,也是今年最后一个季度来临之际,带动楼市预期和交易量提振,为止跌企稳发挥一线城市基本盘的作用。
他表示,如果一线城市稳定了,以一线城市为核心的三大都市圈楼市就稳定了,全国近一半的交易市场也就稳定了,这是止跌企稳的路径。
附:
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
京建发〔2024〕400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住房需求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国家关于降低存量房贷利率政策,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将存量房贷利率降至新发放贷款利率附近。
二、居民家庭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购买二套商品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
三、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五环内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购买五环外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
符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买本市商品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年限,调整为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
四、居民家庭购买通州区商品住房,按全市统一政策执行。
五、本市户籍成年单身人士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按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执行住房限购政策。
六、对二孩及以上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上浮40万元。
七、按照国家工作部署,及时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八、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完善“市场+保障”住房供应体系,抓紧出台支持“好房子”建设的举措,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发挥“白名单”作用满足房地产企业合理的融资需求,持续防范化解房地产风险,稳定市场预期。
本通知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9月30日
(作者:张敏 编辑:张伟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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