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夜晚11点上门讨要4000元欠款,对方突发猝死,死者家属索赔35万余元;法院:证据不足,驳回诉讼请求
南方都市报
2026-10-27 09:37
来源:南方都市报
内蒙古自治区霍林郭勒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结一起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
金某欠田某4000元久拖未还。2025年9月某日晚11时许,男子田某到金某住所索要欠款,交涉过程中金某突发心源性猝死。金某家属随后将田某诉至法院,索赔各项损失合计358080.2元,被法院驳回。
法院查明,田某因金某欠付其4000元欠款,于2025年9月某日晚11时许前往金某住所索要欠款。双方交涉期间,金某突发疾病,田某当即报警并拨打120急救电话,后金某经抢救无效于次日凌晨死亡,死亡原因为心源性猝死。
金某家属认为,田某明知金某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仍夜晚上门讨债,且交涉过程中言语刺激、行为过激,诱发金某发病猝死,金某的死亡和田某的讨债行为存在必然因果关系。田某则辩称,此前通话记录可印证金某当时状态正常,不认可自己存在过激行为,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中,田某基于其对金某的债权,上门向金某催收欠款,该行为本身并无过错;结合在案证据不能证实田某对金某实施了殴打、侮辱、胁迫等过激不法行为;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田某知道或应当知道金某存在该疾病,并采用过激行为刺激金某疾病发作。因此,对金某家属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驳回金某家属的诉讼请求。
据法治日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 编辑:曾芳)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