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答记者问

2025-03-22 15:12
南方财经3月22日电,据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金融监管总局近日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办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有关司局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商业银行代销业务快速发展,代销产品数量和类型日益丰富,客户覆盖面日益广泛。在相关监管制度不断压实金融产品发行人、管理人责任的基础上,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作为代销机构的义务。为此,总局制定《办法》,旨在推动商业银行代销业务规范有序发展。《办法》共八章54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第一章总则,明确商业银行开展代销业务应当具备的条件、基本原则。第二章代销业务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商业银行开展代销业务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业务系统、内部管理、消费者保护等机制。第三章合作机构管理,强化商业银行对合作机构的管理责任,明确合作机构准入审查要求和退出机制,明晰商业银行和合作机构的法律责任。第四章代销产品准入管理,强化商业银行对代销产品的准入管理责任,明确尽职调查要求。第五章销售管理,对商业银行宣传推介和代理销售行为作出规范。第六章代销产品存续期管理,明确存续期内商业银行应尽的义务。第七章监督管理,明确对商业银行开展代销业务的报告要求和监管措施。第八章附则,规定《办法》的施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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