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杨志锦 上海报道 据上海市政府网,上海市10月25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听取了上海市“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的汇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有关决策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上海市正式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
这是继广东之后又一个宣布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的省份。此前的10月9日,广东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表示,经国务院批准,广东省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机制统筹推进,依法依规全面清理存量隐性债务,确保按期完成试点任务。(参见:广东:正式启动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
隐性债务和法定政府债务相对,是指地方政府在法定政府债务限额之外直接或者承诺以财政资金偿还以及违法提供担保等方式举借的债务。而法定政府债务是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因而是“显性的”。
这一区别反映在信息公开上则是,政府债务必须公开,但隐性债务可以不公开。
上海市财政局数据显示,2020年,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核定上海市政府债务限额为9723.1亿元。截至2020年底上海市政府债务余额为6891.5亿元,债务余额与债务限额之间的空间为2832亿。
上海市预算报告还披露,按审计口径计算的2020年底上海市地方政府债务率为49.7%,债务规模适度,风险总体可控。横向比较,这一债务率处于较低水平。
目前上海并未披露隐性债务数据。
最新评级报告指出,上海市政府债务率适中,债务余额显著低于债务限额,在置换存量债务、健全债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创新债务监管方式等多方面有效防控政府债务风险。同时,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将有效增强上海市国有资本对财政的贡献度,提升政府的资产质量和流动性,为债务偿付提供坚实的基础。
据记者了解,2018年8月,监管部门已完成了对隐性债务的统计。对于隐性债务的处理,监管提出两大方向:一方面坚决遏制增量,另一方面积极稳妥化解存量。诸多地方公布了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大多要求在5-10年间将隐性债务化解完毕。
换言之,全国层面需在2028年前实现隐性债务清零。“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可能意味着隐性债务清零的时间点要提前。而从广东、上海入选试点看,试点省份需具备较强的财政经济实力,同时债务压力要相对较轻。从配套措施看,发行再融资债券置换隐性债务可能是举措之一。
广东省已于10月22日成功发行再融资一般债券(六期-八期)、再融资专项债券(十期-十一期),该批债券发行规模合计751.63亿。根据发债说明书,该批债券用于偿还存量债务。(参见:广东发行752亿特殊再融资债券,或助力广东隐性债务清零)
市场分析认为,该批特殊再融资债券或与广东省提出的“全域无隐性债务试点工作正式启动”有关,将成为广东省隐债清零工作的重要助力。上海将来也可能发行这类再融资债券。
(作者:杨志锦 编辑:马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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