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国务院机构改革丨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完善知产管理体制意义何在?

数字生产力诸未静,蔡姝越 2023-03-07 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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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财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 诸未静、蔡姝越 上海报道

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提出,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这将对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带来哪些深远的影响?

多位学界和业界的专家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是从宏观架构上强化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战略。而执法工作上的安排,有助于精简基层执法队伍,建设更加专业的知产管理人才梯队。

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二条指出,国家知识产权局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为副部级。而在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中,将国家知识产权局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管理的国家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知识产权法律的本质是公共政策的衍生,因此对知产的保护程度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建设的重视程度,从侧面反映了国家科技创新的发展阶段。”上海协力律师事务所杭州办公室曾祥欣律师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采访时分析,随着我们科技产业的不断发展以及高新技术的不断突破,必然会对知识产权职能部门提出更高的要求。

他进一步分析,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一方面表明了我国高新技术与文创领域发展到了新的阶段。另一方面,也将为我国的知产保护提供更多的助力。

为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中的重要作用。2021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其中提出要健全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等新领域新业态保护制度。

在广东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姚志伟看来,此次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改革,正是彻底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突破。

在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中,也包括重新组建科学技术部。加强科学技术部推动健全新型举国体制、优化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和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等职能,强化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保留国家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实验室建设、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研诚信建设、国际科技合作、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科技评奖等相关职责,仍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也有配合重新组建的科技部、加强对科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制度性调整的规划。

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也提到了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执法工作: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相关执法工作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查阅发现,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九条提到,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分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姚志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执法队伍的建设需要耗费巨大的人力和财力,在接受国家知识产权局专业指导的前提下,商标、专利等领域执法职责继续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是一个基于现实的精准考量。曾祥欣也认为,此举保障了基层执法队伍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有助于建设更加专业的管理团队。“从知识产权整体保护的角度来讲,可以向着精细化地保护和防止权利滥用两方面平衡发展。”他说。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2022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中便提到,针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侵权假冒多发的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件开展督查督办,持续营造创新发展的良好环境。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一位上市公司法务负责人也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未来商标、专利等领域的执法流程可能将会趋于便捷化,但相应的执法力度也将进一步提高。

两会期间,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在接受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专访时介绍,近年来,“注而不用”“囤积商标”等长期占用有限的商标资源,新的市场主体难以正常获得商标注册;“傍名牌”“搭便车”“蹭热点”以及抢占公共资源和他人在先权进行商标注册屡禁不止,极易造成不良社会影响;重复注册、循环诉讼致使程序空转,“以案生案”浪费行政和司法资源;恶意撤三、权利滥用、恶意诉讼等图谋非法利益行为时有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2023年1月,为进一步完善商标制度,解决商标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高质量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积极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改工作,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该征求意见稿进一步理顺体系,将《商标法》扩充为10章共101条,其中新增23条,从现有条文中拆分形成新条文6条,实质修改条文45条,基本维持现有法条内容27条。

何志敏介绍,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已形成商标法全面修改草案并完成公开征求意见,获得了有关部门、产业界、法律专家等的广泛认同,已经具备提交国务院审议的基础。

(作者:诸未静,蔡姝越 编辑:张星)

诸未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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