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答21记者: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年底“白名单”信贷规模将超4万亿

部委发布·答问南财李莎 2024-10-17 11:27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10月17日上午,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销售持续放缓导致房企流动资金紧张,部分已售、在建项目难以按期交付。为解决这个问题,今年年初以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立了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把合规房地产项目都纳入“白名单”,推动金融机构增强对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

前不久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来推动这项工作?

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在回应南方财经·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前述提问时表示,截至10月16日,“白名单”房地产项目已审批通过贷款2.23万亿元。预计到2024年底,“白名单”项目贷款审批通过金额将翻倍,超过4万亿元。

肖远企表示,为做好房地产项目融资,保障房屋建成交付,金融监管总局还将进一步优化完善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融资机制,做到合格项目“应进尽进”,已审贷款“应贷尽贷”,资金拨付“能早尽早”。

具体来看,肖远企进一步表示,一是要将商品住房项目贷款全部纳入“白名单”,做到“应进尽进”。“白名单”和城市融资协调机制已经建立了半年多时间,在政府协调推动、金融融资支持和司法执行保障等方面,都探索了一系列比较完整的制度体系。纳入“白名单”以后,对房地产项目的管理更加规范,融资也更加便利快速,对于项目的建成和交付、对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目前,我们经过认真地研究,把商品住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项目全部纳入‘白名单’的条件已经具备,今后符合‘白名单’标准条件的房地产项目,均应该按照‘白名单’管理,做到‘应进尽进’。”肖远企表示。

在具体流程上,肖远企介绍,在审核方面,目前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对“白名单”项目的流程继续保留,同时房地产项目公司也可以与银行商议,银行按照授信标准,对房地产项目进行融资,通过“白名单”机制进行备案,纳入“白名单”管理。

二是进入“白名单”的项目,商业银行要做到“应贷尽贷”。金融监管总局已指导各家银行在现有工作专班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逐项目落实贷款投放进度,适度下放审批权限,提高审批和放款效率,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发放贷款。各城市协调机制也要积极协调相关各方,加大问题项目的修复力度,落实贷款发放条件,配合金融机构做好贷款的审核和发放。原则上,如果有关条件和要求没有发生变化,对于进入“白名单”的项目,银行就应做到“应贷尽贷”。

三是优化贷款资金的拨付方式,做到“能早尽早”。目前商业银行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分批将贷款资金拨付给房地产项目公司,并且直接受托支付给材料商、施工方等上下游企业。今后,商业银行可以在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协调一致的前提之下,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用款计划,将全部贷款提前发放至房地产项目公司开立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后续依据实际用款申请,从监管账户受托支付到用款对象,把资金拨付的时间提前,授信审批通过,就可以把全部贷款发放到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资金监管账户。

肖远企表示,优化贷款资金拨付方式,贷款资金可以快速及早发放到房地产“白名单”项目公司的账户上,可以提早把钱支付给上下游企业,包括水泥、钢材等上游企业和施工建筑企业等,确保房地产项目、住房项目能够及早甚至提前开工建设。同时,这些贷款资金进入房地产项目公司的项目资金监管账户,专款专用,封闭管理,不会被项目公司挪用,贷款资金将全部用于项目建成交付,有利于保障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作者:李莎 编辑:周上祺,视频编辑柳润瑛)

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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