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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 北京报道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的议案。
12月1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介绍,民营经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推动我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力量。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是国家长期坚持的重大方针政策。
王翔指出,党中央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出台民营经济促进法。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列入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起草,国务院提请审议。
王翔指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有利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依法平等对待、平等保护,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王翔指出,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应遵循的原则和总体要求,保障公平竞争、改善投融资环境、支持科技创新、注重规范引导、优化服务保障、加强权益保护等各方面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上升为法律规范,对于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作者:王峰 编辑:周上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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