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王峰北京报道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将于12月21日至25日在北京举行,将审议增值税法草案。
12月1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发言人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立法规划室主任王翔介绍,草案规范立法授权,对有关内容改由在法律中直接作出规定,或者经清理规范后纳入税收优惠范围。
完善税收优惠相关规定
2022年12月和2023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增值税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
王翔介绍,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的决策部署,根据审议意见和各方面的意见,对草案作了进一步的完善。
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拟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规范立法授权,对有关内容改由在法律中直接作出规定,或者经清理规范后纳入税收优惠范围;二是完善税收优惠相关规定;三是做好与关税法等有关法律的衔接。
我国增值税有13%、9%、6%三档税率,但还有免税、简易计税等方式。比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古旧图书、学校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等项目免征增值税。出口货物以及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小规模纳税人等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征收率为3%。
针对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草案一审稿未明确相关范围和要求,草案二审稿修改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扶持重点产业、鼓励创业就业等情形可以制定增值税专项优惠政策,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重要一步
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近年来占全国税收比重基本在30%以上。社会普遍关注增值税法的立法进程。
王翔指出,完成增值税法立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一步。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快税收立法进程,已制定出台10部税收法律,如果再加上增值税,现行18个税种中将有14个完成立法,涵盖了绝大部分的税收收入,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将取得重大进展。”王翔说。
王翔指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下一步,宪法法律委、法工委将与有关方面一道,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有关税收立法进程,把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改革任务落实好、完成好,为在法治轨道上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作者:王峰 编辑:钟映佳)
南方财经全媒体集团及其客户端所刊载内容的知识产权均属其旗下媒体。未经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详情或获取授权信息请点击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