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澳商事规则衔接加速:横琴实有澳资企业增8.3%,将出台多项新政

大湾区观察南方财经全媒体彭敏静 2022-09-06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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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彭敏静 珠海报道

今年4月,澳门法律专业企业MDME有限公司合伙人Tiago Vilhena通过商事登记跨境通办机制,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简称“合作区”)商事服务局申请在横琴成立一间新企业,当日获得核准登记,整个设立过程从咨询、提交文件到打印执照,均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办事处”内完成。

不久后,他在该澳门办事处内,使用自助发照设备现场打印并领取企业营业执照。这也意味着,澳门人到珠海横琴创业,不用本人到横琴现场即可落户合作区。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8月底,合作区累计商事主体56176户,其中企业54331户。合作区成立以来新设立企业4298户,其中澳资企业新增705户,较合作区成立时增长8.3%,累计已突破5000户,占合作区外资企业总数64.47%。

近日,合作区商事服务局代理局长吴创伟接受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等媒体采访时表示,下一步,将研究制定《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商事登记承诺即入制暂行办法》(暂定名),印发实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暂定名)和《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经营备案管理办法》(暂定名)等政策。

合作区已成为内地澳资企业最集中的区域,琴澳一体化发展蓝图正徐徐展开。

构建商事登记跨境通办机制

随着越来越多澳资企业在横琴发展,便利跨境办事成为日益关注的话题。

据了解,合作区和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便利内地和澳门投资者“跨境通办、一地两注”机制。该机制通过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合作区分别设置服务点,就地为投资者提供业务办理服务,实现内地和澳门投资者足不出境(澳)完成商事(业)登记。

其中,合作区服务点设置在合作区综合服务中心,由合作区商事登记部门与具有资质的联营律师所协作,负责为内地投资者办理澳门商业登记提供咨询和办理全流程服务;澳门服务点设置在合作区驻澳门办事处,负责为澳门投资者办理合作区商事登记提供咨询、收件、送审、发照等全套业务。

截至今年8月,通过商事登记跨境通办机制,共接办澳门投资者各类跨境商事登记业务数十宗,其中企业设立申请10宗,已完成设立企业8家。

“未来,商事服务局开拓更多便利澳门投资者准入渠道,考虑与澳门商业及动产登记局合作,澳门投资者在取得澳门商业登记同时,可取得办理合作区商事登记的协助。”吴创伟说。

吴创伟透露,为支持澳门居民在横琴展业,下一步拟推动将澳门特区政府部门的政务服务事项引入合作区,在合作区市民中心设置澳门政务服务自助设备,服务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可直接办理澳门政务服务事项。

多项新规促琴澳商事规则衔接

据介绍,合作区商事服务局计划按照《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要求,进一步简化材料要求和提升信息化登记水平,实现商事主体承诺达到条件即予登记准入;研究建立适应澳门个人经营者到合作区开展临时经营、灵活经营的个体经营备案制度,澳门个人经营者在合作区经系统报备案后可合法经营,免于办理商事登记。

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了解到,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拟试点推行澳门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核验程序豁免,即允许澳门企业投资者在合作区申请市场主体登记时,所需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经澳门公证署或司法部认可的中国委托公证人(澳门)公证后,可直接用于合作区市场主体登记,免于提交相关核验文件。

合作区商事服务局副处职领导彭九如表示,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正积极研究出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经营备案管理办法》(暂定名),目前该办法草案正在进行内部修改完善。

在不少受访人士看来,创立个人经营备案制度,便利广大个人经营者特别是澳门个人经营者在合作区创业创新,为澳门居民提供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通过对接澳门个人经营管理制度和澳门个人经营者习惯,在个人经营管理领域实现了与澳门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为统一规范合作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制度,合作区商事服务局正推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市场主体住所登记管理办法》印发,通过细化量化住所登记管理规范,解决住所登记实践中的“难点”“堵点”,以规范促发展。

吴创伟表示,推动实施合作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新规,在规范住所登记条件的同时,实行“集群注册”“集中注册”,一方面降低澳门投资者准入的住所成本,另一方面鼓励和推动澳门投资者在合作区实体经营,发展实体经济。

(作者:南方财经全媒体彭敏静 编辑:李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