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李玉敏 北京报道
5月24日,海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海南省联社”)发布消息称,省联社于5月19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社员大会,会议通过了14项与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关的决议。
根据公告,海南联社、海口农村商业银行、海口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亚农村商业银行、海南文昌农村商业银行等合计20家机构采取新设合并方式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称,经国务院银行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下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
海南省联社称,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组建工作已启动。海南农村商业银行成立后,注销前述20家机构的法人资格,20家机构的全部资产、业务、债权债务、人员等均由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直接承接。
公告中显示,海南省联社的原社员社本身为参与合并组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的19家机构,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原社员社不能作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所持股金不转折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作退股处理。
与此同时,海口农商行、 三亚农商行、万宁农商行等19家机构也发布了类似的公告。
“20家机构”原股份(股金)依据各市县行社股东(社员)大会通过的《原股份处置方案》或者《原股金处置方案》处置。其中除海南省联社外的其他19家机构的《原股份处置方案》或者《原股金处置方案》主要内容是:
对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且愿意转股部分的原股份(股金),在清产核资、整体资产评估及净资产确认基础上(下同),经量化后按筹建工作小组确定的比例折算转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
对不符合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发起人条件的或者不愿意转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的原股东,应按照市场化原则,将股份转让给符合发起人条件的发起人。
坚持要求以退股方式处理股份的,以可量化分配给原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资金后作为退股价格依据办理退股手续,如果可量化分配给原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于或小于1元的,按每股1元退股。
对于在筹建工作小组所规定的公告期满仍无明确处置意愿的股份或仍无法确认身份的股份,以及无法联系上的原股东所持股份,按退股处理 。
对历史遗留的打包股金,在履行规范的公告手续后,按清产核资后并剔除国家税收减免和政策扶持后可量化分配的每股净资产价格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管理,不再具有股份性质。
根据海南农信5月重点工作推进会上的信息,深化改革前期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预期成效。省联社各部门、各市县行社要加强培训宣导,让广大股东、全体员工都大力支持深化改革工作,着力解决好当前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会上表示,要清醒把握海南农信系统整体的经营进展情况:一是妥善解决延期还本付息贷款问题,从风险化解、提升信贷资产质量的角度深入研究,妥善加以解决。二是逐步拓宽客群基础,敢于接受挑战,通过提升规模、挖掘中间业务收入、强化金融市场投资能力等提升盈利水平。三是加快推进聚合码业务,加大投入深度挖掘,机构业务、消费金融、乡村振兴、数字银行等部门加快协作推进,持续改善存款结构。四是市县行社要梳理费用配置和绩效激励情况,随时掌握行社财务动态、收入成本控制等情况,准确了解考核导向。五是坚持不懈抓好风险处置化解工作,加快处置重点项目,研究细化每季度的风险化解目标,认真研究适用好新的金融资产分类标准。六是进一步开展好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业务,深入分析梳理业务增长乏力原因,找出症结所在,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意见。
会议上还强调,“各市县行社业务发展不平衡、参差不齐,在经营管理上对提质增效重视不够。坚决纠正整改有的市县行社利润下降、不良增加、农户贷款户数下降而人员费用增加的现象。各市县行社的一把手要把成本、收入、利润账算清楚,按照现代商业银行理念办银行”。
据悉,海南省联社理事长为王年生,曾担任海南银行筹建工作组组长,海南银行股份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王年生此前为海南省政府办公厅金融工作处处长、省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党组成员。
(作者:李玉敏 编辑:李致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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