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开展保险风险证券化探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01-05 20:15

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奋力推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 积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金融监管总局财险司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科学回答了金融事业发展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财险司(再保险司)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持续践行“四强”党支部要求,全力实施“四新工程”,始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全面强化五大监管,聚力做好“五篇大文章”,奋力推进财险业高质量发展,积极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做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财险司(再保险司)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提升政治能力,落实政治责任,以思想大转变促进工作大变样、监管大提升。

一是坚持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的显著特征,也是我国建设金融强国的根本保证。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切实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深化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切实提高财险公司的治理能力。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引领财险公司聚焦主业,不断提高风险保障能力,切实做好保险理赔服务,更好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三是坚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两个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加强清廉文化建设,净化金融政治生态。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监管铁军,弘扬恪尽职守、敢于监管、精于监管、严格问责的监管精神,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二、持之以恒强监管,坚定做人民金融的捍卫者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监管,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财险司(再保险司)始终胸怀“国之大者”,持续严格制度标准、严密责任机制、严肃纪律规矩,不断提高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协同性。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出台财险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为行业发展指引方向。探索建立财险公司综合监管评级体系,推动财险机构转型创新。持续完善财险监管制度,引导财险业坚守保障初心、服务经济社会大局。二是抓实五大监管。强化机构监管,抓好财险公司机构监管工作指引落实落地,及时通报问题,督促整改,压实公司主体责任。优化行为监管,加大车险领域“报行合一”检查处罚力度,开展中介市场“清虚、规范、提质”专项行动,保持高压态势,形成有力震慑。做好功能监管,建成并上线财险产品智能检核系统,强化源头治理,切实为民服务。推动穿透式监管,打击资金运用超比例超范围、资产质量不实、不当关联交易等行为,树牢系统思维,提升监督质效。抓好持续监管,增强非现场监测科学性、规范性和一致性,紧盯风险苗头,深化标本兼治。三是做到“长牙带刺”。以整顿规范市场秩序为抓手,靠前监管、精准施策,切实解决监管“宽松软”问题,努力做到监管一贯到底、一严到底、一查到底。

三、恪尽职守防风险,坚定做金融安全的守护者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把握好权和责的关系、快和稳的关系,对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健全具有硬约束的金融风险早期纠正机制。财险司(再保险司)始终牢记防范化解风险是金融工作永恒的主题,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维护金融安全,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是健全机制。研究出台财险公司风险处置指引,健全权责一致、激励约束相容的风险处置责任机制。研究准备金非现场监测指标体系,及时发现和识别风险。二是突出重点。按照“稳定大局、统筹协调、分类施策、精准拆弹”方针及“一司一策”原则,实质性化解高风险机构风险,指导属地局做好重点关注机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三是综合施策。抓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落地实施,推动依法合规经营。规范整治融资性保证保险业务,确保平稳有序运营。做好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管理办法落实,提升农险理赔质效。关注新能源车险综合成本率居高不下的问题,强化业务成本管控。

四、凝心聚力促发展,坚定做高质量发展的推动者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金融要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质量服务。财险司(再保险司)始终坚持把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作为根本宗旨,引导财险业在支持实体经济做实做强做优中做好五篇大文章,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

一是以科技金融助力高水平自立自强。完善首台(套)、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优化保险条款费率,推动扩大保险责任,提升科技金融质效,助力解决“卡脖子”关键技术。完善科技保险业务统计制度,推动各监管局因地制宜开展科技保险工作,用保险创新助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症结难题,不断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二是以绿色金融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搭建绿色保险标准体系,建立业务统计制度,鼓励发展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低碳技术等多领域绿色保险业务,充分发挥保险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发展气候保险,聚焦“双碳”目标,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加强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等新领域、新需求研究,助力国家新能源产业发展。三是以普惠金融助力实现共同富裕。有序推广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逐步扩大地方综合性巨灾保险试点范围。研发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适合我国国情的巨灾风险模型,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技术支持,提升灾害管理水平。强化重大灾害事故处置工作,引领保险业积极参与国家灾害救助和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帮助受灾地区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防止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优化农业保险发展环境,持续提升农险保障水平。四是以养老金融助力健康中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定制型短期健康险发展,提升产品普及率和渗透度。做好新市民金融服务工作,积极参与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发挥保险资金长期优势,深度参与养老服务社区建设,助力养老金融发展可持续、多元化、适老化、数字化。五是以数字金融助力建设金融强国。引导财险业运用现代科技加快产品的更新迭代,推动更精准的客户需求洞察、更适配的产品供给。探索开展线上一站式智能投保理赔服务,建立更加便捷化、智能化的销售渠道和承保理赔方式。加强网络安全风险管理,为建设数字中国提供保险保障。

五、持续深化改革开放,坚定做创新引领的先行者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金融高水平开放,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增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力和影响力。财险司(再保险司)坚持守正创新,用好改革开放这个关键一招,不断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

一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开展保险风险证券化探索,挖掘再保险需求,稳步增加市场主体,扩大再保险供给,推动再保险市场高质量发展。深化车险综合改革,丰富车险产品供给,开展车险费率回溯,优化市场化费率形成机制,巩固车险综合改革成果。二是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指导上海保交所稳步推进再保险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助力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办好陆家嘴国际再保险会议,提升我国在国际再保险市场的影响力。指导“一带一路”再保险共同体创新产品服务,全面提升中资海外利益特殊风险保障水平。三是提升保险保障能力。指导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落实国家专项任务,更好发挥政策性保险作用。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财险司)

(编辑:李彤欣,见习编辑,朱芷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