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国务院机构改革丨农业农村部将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三农”机构迎新一轮调整优化
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南财集团全国两会报道组记者李莎 北京报道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据新华社3月7日消息,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审议,优化农业农村部职责,将科技部中涉农职责和机构划入农业农村部。
为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将国家乡村振兴局的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地区帮扶政策,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社会帮扶,研究提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等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
全国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的过渡期内,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不再保留单设的国家乡村振兴局。
另外,将科学技术部的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将科学技术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
受访专家认为,将涉及“三农”工作的机构进行整合是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必要举措,有利于解决部门之间职能交叉、职能不明、缺乏效率等问题,更好统筹部署“三农”工作,也有利于省市县等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进行改组和职责优化,整合力量、凝聚资源,统筹推进乡村振兴。
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责划入
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市场研究中心副主任赵霞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把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能划入农业农村部,有利于精简机构,解决职能交叉,职责不明,缺乏效率等问题,农业农村部在未来推进“三农”工作中功能更齐全,结构更合理,运转更灵活高效,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必要之举措。
2021年2月,国家乡村振兴局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改组而来。2020年我国决战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胜利,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832个贫困县全部摘帽,绝对贫困现象历史性消除。此后,我国“三农”工作重心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国家乡村振兴局应运而生。
2021年2月25日16时,国家乡村振兴局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北街1号正式挂牌,此地曾悬挂的“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牌子此前已经摘下。
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副研究员陈明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从实际来看,国家乡村振兴局已挂牌运行两年,至今仍未发布“三定”方案(定机构、定职能和定编制),支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人员、职能、资金、架构等不太充足,其背后是如何把握国家乡村振兴局与农业农村部之间功能边界的问题。
陈明指出,一开始的思路是从农业农村部抽调一部分职能来加强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能,但在有关部门反复讨论和酝酿过程中,两部门功能边界始终悬而未决。如果抽调的功能不足,国家乡村振兴局不足以支撑乡村振兴的功能;如果抽调过多,两部门的功能可能会有重复。最后形成了将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的方案。
南京林业大学农村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高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与国家乡村振兴局设立之初相比,我国“三农”形势和任务已经发生变化。2020年底我国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后设置了5年过渡期,过渡期的前提性任务是防止返贫,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功能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主,职能具有相对独立性。
高强表示,今年进入过渡期的第3年,要着手研究过渡期之后的政策和举措,过渡期后国家乡村振兴局与农业农村部之间功能领域、职责重心都有所重叠,如果分设两个部门沟通和协调成本较高。将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在农业农村部加挂国家乡村振兴局牌子,对“三农”工作的管理和部署更加高效和一体化。
除此之外,高强指出,从两部门近两年实际运行看,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公共服务发展的职责存在交叉和重叠现象,不利于工作开展。另外,省市县等相关部门在农业农村部门和乡村振兴部门的设置和分工上存在协调难度,如部分东部地区乡村振兴局相对弱势,甚至没有专职人员,而部分西部地区两部门规格相近,工作统筹协调难度较大。对国家乡村振兴局和农业农村部进行职责改组优化也有现实要求的考量。
科技部涉农职责、机构划入
本轮机构改革对科技部的改革中也有部分涉农内容,一是将科技部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农村科技进步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二是将科技部所属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划入农业农村部。
去年年末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要依靠科技和改革双轮驱动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并要求着力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解决好各自为战、低水平重复、转化率不高等突出问题。
高强表示,科技进步是建设农业强国的重要动力源泉,将科技部涉及“三农”的职责、职能机构与农业农村部相整合,更有利于相关工作的开展,更好发挥该职责和职能机构的优势和能量。
农业农村部是2018年机构改革中组建的新部门,主要职责是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战略、规划和政策,监督管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负责农业投资管理等。
2018年4月,时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新组建的农业农村部不仅要抓农业,还要抓农村发展,抓“三农”重大政策研究制定,落实党的领导和中央“三农”决策部署。农业农村部整合了原来分散在几个部门的涉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职责,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支撑手段更加有力。
在上一轮机构改革基础上,高强指出,本轮与“三农”相关的机构改革与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目标要求有关。我国要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农业是基础也是短板弱项,去年我国提出要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实现这一目标,需要将分散在各个部委中“三农”领域的职能机构和资源力量进一步整合,形成合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陈明指出,从国际视角来看,每一个现代国家都有专门负责农业工作的机构,但只有发展到一定水平之后才会专门设立负责农村事务的机构。
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过渡期内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保持总体稳定,资金项目相对独立运行管理。高强表示,这意味着过渡期之后,即“十五五”开始,帮扶政策、财政支持和项目安排等可能会统筹安排,逐步一体化。
陈明认为,国家乡村振兴局职责划入农业农村部是部一级的调整,经过初期运行的磨合期之后,下一步司局级会做相应的改革和设置。未来农业农村部或设立3-4个司局同属于农业农村部和国家乡村振兴局,承担国家乡村振兴局的功能,重点从事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重点帮扶工作。
在陈明看来,本轮机构改革中科技部涉农职责、机构划入农业农村部之后,也可能会触发农业农村部相关司局的改革调整。出于科技工作的重要性、专业性和充分性考虑,其建议单独组建一个司负责相关工作。
高强表示,国务院机构调整之后,各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也会做相应改革和调整,但由于各地存在差异性,改革和调整的难度和执行的优先顺序也会有所不同。
(作者:李莎 编辑: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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