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访最高检副检察长宫鸣:深化综合履职,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和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

合规科技郑雪 2024-03-08 20:35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郑雪 北京报道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面对新业态、新技术,知识产权如何发力?中小企业作为创新主体,又该如何破解知识产权保护难题?

知识产权检察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2024年全国两会期间,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专访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鸣。针对新技术、新业态带来的知产挑战,宫鸣表示将通过依法严格保护、聚焦司法实践疑难、协同完善保护规则等措施予以解决。

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宫鸣说道。

未成年人健康发展亦是宫鸣关心、关切的问题。当前未成年人犯罪出现犯罪数量上升、涉电诈犯罪增长较快等新问题,宫鸣表示,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势头。其中一项工作,便是要前移预防关口,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

(受访者供图)

关于新业态、新技术:

强化信息技术、AI等重点领域知产保护

21世纪:当下,中国正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作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一部分,2023年检察机关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宫鸣:知识产权检察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各项检察职能,不断优化科技创新和营商环境,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概括起来主要有四个亮点:

一是综合履职作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的鲜明特色更加凸显。知识产权检察办案数量持续增加,案件结构发生明显变化,刑事惩治力度不断加大,民事行政监督成效显著提升,公益诉讼积极稳妥探索,综合履职正在持续深入推进。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侵犯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和商业秘密等犯罪1.8万人,同比上升40.8%。办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508件,是2022年的2.7倍。办理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873件。

二是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能力和专业化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最高检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强办案组织专业化建设,强化顶层设计,制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知识产权案件工作指引》,提出45条检察举措,发布综合保护指导性案例,涵盖刑事、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为办案履职提供具体指导。各地同步跟进。

三是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扎实推进取得积极成效。我们重点关注虚假诉讼问题,加强犯罪线索移送,共同参与对恶意注册、滥用诉权等突出问题的惩治,促进源头治理。

四是协同配合机制持续完善推动形成大保护格局。如最高检贯彻落实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协同保护意见,加强在信息共享、业务支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深度协作。

21世纪:随着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新业态、新领域快速发展,相关知识产权规则亟待明确以回应市场需求。检察机关如何推动相关规则完善明确?

宫鸣:为充分激发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策源功能,检察机关聚焦现代化产业与关键核心技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会同相关部门推动相关规则完善,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依法严格保护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围绕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强化对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种业安全、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关键核心技术犯罪。最高检指导上海、浙江、福建等地办理涉芯片、动力电池、人工智能等创新密集型领域一批重大有影响案件和新类型案件。

二是聚焦司法实践疑难问题加强业务指导。去年9月,最高检实行综合履职以来,首次以“知识产权检察综合保护”为主题,发布第48批指导性案例。其中,重点关注新技术新领域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规则提炼。

三是协同完善保护规则畅通全链条保护。密切关注最新技术发展,加强对人工智能生成物、数据知识产权等前沿问题研究,积极参与重点领域、新兴产业的协同治理与法律完善,最高检指导北京、上海、广东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国家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试点,推动完善保护规则。

中小企业知产保护:

加强对涉企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

21世纪:知识产权是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因素,考虑规模、精力问题,其在知识产权布局、风险防范、保护等处于弱势地位。在保护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上,检察机关将会如何发力?

宫鸣:检察机关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新的一年,我们将秉持依法平等保护理念,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案件,并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持续加强对关键核心技术、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惩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加大对民营中小微企业原始创新保护力度。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侵权假冒多发领域,加大对假冒注册商标、专利犯罪的打击力度。

二是充分保障中小企业诉讼权利。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制度。积极推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鼓励支持诉前调解。常态化开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推动健全涉案财物追缴处置机制,提高追赃挽损成效。以挂案清理为抓手,加强对涉企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推动建立长效机制。

三是针对企业管理漏洞积极提出建议。要探索知识产权行业合规,厘清合法经营与侵权犯罪的法律界限,有效防止和减少侵权犯罪,促进源头治理,护航中小企业健康发展。

四是促进知识产权纠纷的源头治理。协同做好涉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纠纷案件矛盾化解工作,拓展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解决渠道,推动知识产权纠纷的源头治理、综合治理。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检察机关在中小企业集聚地搭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平台。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

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

21世纪: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出现新情况,更深层次的问题逐渐暴露。2023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情况如何,呈现出哪些特征?

宫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未成年人犯罪出现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从全国的情况来看,2023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以下主要特征:

一是伴随着刑事犯罪数量整体上升,未成年人犯罪数量也呈现上升态势。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9.7万人,与2022年相比,上升26.1%。

二是未成年人主要涉罪类型仍然集中在传统领域。最高检对近年来未成年人涉罪类型进行统计发现,30年来未成年人犯罪类型集中在盗窃、强奸、抢劫、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2023年检察机关全年起诉上述五罪共占71.8%。

三是卷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未成年人增长较快。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未成年人利用网络实施的诈骗罪1910人,帮信罪782人,掩隐罪609人,同比分别上升2.2倍、16.7%、92.1%,占未成年人犯罪的8.5%,同比增加2.6个百分点。

21世纪:在加强预防和惩治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方面,检察机关采取了哪些措施?  

宫鸣:近年来,检察机关严格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坚持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坚决遏制未成年人犯罪势头。

一是宽容不纵容,依法惩戒和依法从宽并行。

对主观恶性不大、犯罪情节较轻,属于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坚持依法从宽。2023年,共不起诉4万人,附条件不起诉3.1万人。对依法从宽的涉罪未成年人制定个性化、针对性强的监督考察方案,以帮助纠偏改错、迷途知返,重新回归社会。

对涉嫌严重犯罪、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该依法惩处的依法惩处。全年共批准逮捕2.7万人,起诉3.9万人。对于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内,严重违反相关规定、实施新罪或者发现漏罪的,依法撤销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提起公诉1357人。

二是前移预防关口,推动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体系。为有效预防犯罪,《2023-2027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把“建立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工作机制”作为一项重大检察改革举措。

最高检在总结各地探索经验的基础上,草拟了《关于加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分级干预矫治的意见》,拟联合公安部等有关单位共同出台。最高检正在配合教育部等部门出台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实施办法,推动建立和完善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罪错未成年人分级教育矫治体系。

三是深化综合履职,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的独特优势,融合“四大检察”职能,提升保护质效。

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在办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发现其他类型案件线索,综合运用各项检察职能,办理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案件3.1万件。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时,同步审查发现其他类型案件线索,通过综合履职办理公益诉讼、行政以及刑事立案监督等案件670件。在办理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案件时,同步审查民事、行政等案件689件。

四是融入“六大保护”,形成预防合力。会同民政部、共青团中央等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司法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深入落实《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会同教育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涉案未成年人控辍保学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建立健全涉案未成年人辍学信息共享机制,共同解决隐性辍学等治理难题。

关于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21世纪:2024年1月1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随着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日趋明显,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方面,最高检将如何跟进落实?

宫鸣:《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正式施行后,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力度。

一是最高检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专门强调要“聚焦网络空间未成年人权益,大力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把网络保护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重点进行部署和推动。

二是严厉打击利用网络实施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从严惩治成年人胁迫、教唆、引诱、欺骗未成年人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的同时,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刑事诉讼特别程序,重点关注涉罪未成年人更好回归社会以及再犯预防。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针对网络不良信息泛滥及网络成瘾特点,有针对性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矫治教育。

三是深化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综合履职。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强化系统审查、同步监督和统筹履职,以高质效司法保护深度融入、促推网络保护取得更好实效。注重透过案件背后的发案原因,从制度机制上查找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问题和漏洞,通过检察建议、综合履职等方式推动源头治理。

(作者:郑雪 编辑:王俊,张星)